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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博:中信博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江苏
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我们积极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怀明先生、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
和董事蔡浩先生组成。2022 年 6 月 28 日,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到期换届。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章之旺先生,独
立董事马飞先生,董事蔡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日,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章之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换届选举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章之旺先生、独立董
事马飞先生和董事蔡浩先生。章之旺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 2/3,审计委员会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
有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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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4、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
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事务
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互相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
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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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关于保持
独立性的要求。审计项目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
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始终保持与公司内审部门的沟通,对内部审计发现
的问题及时给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要求公司审计部门强
化体系建设,指导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水平,进一
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风控意识。在审计过程中,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
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议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于 2022 年披
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经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披露
的定期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表能
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相
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
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对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核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持续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
的规范运作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
在执行时严格遵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
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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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治理制度,同时,公司指定审计部专职负责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
督,对公司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监督
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
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2023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一步加强公司
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更好
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
益。

(以下无正文)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