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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有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3,005,538.94元,其中超
额募集资金金额为167,907,238.94元。本次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8%。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41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25 元,共募
集资金总额为 786,662,5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3,656,961.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005,538.94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78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
  1                                          13,922.09         13,922.09
                    发项目

  2         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            19,748.89         19,748.89

          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
  3                                          10,825.76         10,825.76
                      项目

  4        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13.09         10,013.09

                 合计                        54,509.83         54,509.83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13,005,538.94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
167,907,238.94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8%。最近 12 个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 12 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内部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
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