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的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
务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2,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向关联人采购产品、销售产品等,不存在需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
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产品、销售产品等,符合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经
营往来,是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
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
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关联
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 初 至
2021 年 7 本次预计
本年 月 2 日与 上年 占同 金额与上
关联交 度预 占同类业 关 联 人 实际 类业 年实际发
关联方
易类别 计金 务比例 累 计 已 发生 务比 生金额差
额 发 生 的 金额 例 异较大的
交 易 金 原因
额
杭州晨
向关联
晓科技 104.00% 关联方业
方销售 300 26.04 0 0
股份有 (注 3) 务需要
商品
限公司
杭州晨
向关联
晓科技 0.02 公司业务
方采购 2,200 11.12% 9.40 4.82
股份有 % 发展需要
商品
限公司
合计 2,500 — 35.44 4.82 — —
注:1、以上 2021 年数据为含税价格且未经审计;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
2020 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3、预计 2021 年公司向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
售的商品主要为核心芯片,此类业务不是公司主营业务且占比较小,2020 年公司此类业务
仅发生 288.47 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
关联方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原因
杭州晨晓
向关联方
科技股份 — 4.82 不适用
采购商品
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王志骏
注册资本 2,486.590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8-07-25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 1078 号信息港五期 C 座 215 室
实际控制人 王志骏
主营业务 生产:网络设备及配件;服务:通信设备产品及配套设备、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通信工程
安装;批发:计算机软件、硬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王志骏 5,407,672 21.75%
2 李明伟 3,730,103 15.00%
3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30,103 15.00%
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730,103 15.00%
5 杭州芯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38,953 12.22%
6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1,243,413 5.00%
7 武汉长盈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02,485 4.84%
8 刘艾 1,079,271 4.34%
9 梅永洪 960,311 3.86%
10 昆山根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43,490 2.99%
合计 24,865,904 100%
根据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12 月 2021 年 3 月 31 日/ 1-3 月
总资产 10,451.95 9,773.61
净资产 8,590.45 8,449.21
营业收入 2,405.39 575.75
净利润 -2,084.81 -141.24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杜旭峰任关联方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
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方签署
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
购技术服务、光通信板卡或设备等,利用公司的采购议价优势向杭州晨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核心芯片等产品,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劳务类型由双方需
求确定。
2、定价原则
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没有市场价格的,由交易双方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是交易价格不得损害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二是接受劳务或采购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公司向任何第三方采
购相同或可替代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
必要的,也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运营和采购成本的重要方式,对公司长
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和经营业绩的稳定
增长。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公司本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
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