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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有科技:关于中标进展暨签署中标合同的公告2021-11-09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进展暨签署中标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购销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70,033,015.00 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清单商品开始销售执行之日起 1 年。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公司需按照项目履约进

度办理结算,该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在

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交货期限、支付方式、质保期等
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合同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程序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
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以下简称“买方”)的“物资公司电子商务中心国家能源
E 购商城 IT 专区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商城铺货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或“该项目”),已收到《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签署了
本次项目的合同。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
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物资公司电子商务中心国家能源 E 购商城 IT 专区应急指挥调
度系统商城铺货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标的金额:人民币 70,033,015.00 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

    3、负责人:杨艳丽

    4、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14 日

    5、注册资本:分公司无注册资本,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687,404,927.96 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二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
究院 101 楼 620 室

    7、经营范围: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含网上销
售)计算机软件、机械电子设备、成套电力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为国家能源集团物
资有限公司分公司,由于信息保密原因,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
数据。

    (三)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 70,033,015.00 元(含税)。

    2、交付期限: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5 日内按协议清单约定的交货期供货。

    3、支付方式:买方收到发票后 90 日内支付已按期到货且无质量问题货物的
全额款项。

    4、履行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5、质保期:12 个月。

    6、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
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更换、维修等补救措施或
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合同约定或后果及处理情况解除协议合同。

    8、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端或纠纷,双方均应以互相
合作的精神和真诚的态度,通过谈判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
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公司需按照项目履
约进度办理结算,该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合同顺利履行,
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交易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
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交货期限、支付方式、质保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
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合同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
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