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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有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5-18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2 年 5 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目录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2


   议案三: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7


   议案四: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3


   议案五: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5


   议案六: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6


   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37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40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5


   议案十: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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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办理
签到手续,经验证后方可参会。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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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
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4)。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
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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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

    (二)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 3176 号彩讯科
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闽华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
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律师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审议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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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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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确保董
事会规范和审慎、科学决策。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强化内控管理,积极推动各
项工作开展,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
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现将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
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一)经营情况概述

    2021 年,面对国际政治形势、境内外多轮疫情爆发、核心原材料成本上涨、
供货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公司坚持研发与技术创新,积极面对通信行业政策、
市场需求以及竞争局势的变化,积极开拓市场布局,夯实发展根基,实现稳步发
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429.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12%;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52.9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35.51%;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35.75 万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441.48%。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系为了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相关人员大幅增加,同时人均薪酬随着行业水平适度提高的原
因。

       (二)主营业务的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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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营业务为核心网络系统、集中式局端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和技术与维
保服务等。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网络系统收入 2,176.1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54.12%;集中式局端系统收入 5,330.07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6.58%;指挥调度
系统完成收入 28,824.37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8.68%;技术与维保服务收入
4,714.0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3.88%。2021 年销售收入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
收入确认以项目验收为主,项目交付需要一定的周期,由于新冠疫情持续爆发的
原因,国内外业务开拓及项目交付均受到较大限制。

二、报告期内的经营计划完成及进展情况

    (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增至 530 人,研发人员比例为 52.53%,研发
费用为 12,239.30 万元,较上年 6,828.83 万元增长 79.23%,主要围绕公司的主营
业务 5G 端到端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新一代智慧应急、智慧城市、智慧矿山、智
慧园区和工业物联网等一系列解决方案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对各项核心技术积极申请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2021
年,公司新增专利申请 152 项,获得授权专利 67 项(其中发明专利 56 项),新
增软件著作权 86 项,新增业务资质 1 项、续证 4 项,新增产品资质 4 项、新增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9 项,新增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7 项,新增煤安矿用
-防爆证 7 项,新增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0 项、续证 4 项,新增软件产品
证书 10 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申请专利 555 项(其中发明专利 529
项)、软件著作权 233 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研发的进展为:1、在核心网领域,完成 5G 消息平
台、VoNR 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2、在集中式局端领域,完成下一代光纤接
入 XG(S)-PON 产品、DCI(数据中心互联)的 DWDM 波分系统、半有源 5G 前
传系统、接入层 OTN 产品的研发;3、在指挥调度领域,完成网络视频会议、精
确人员定位系统、矿用车辆管理系统、矿用 5G 通信系统、矿用融合通信系统的
开发。

    此外,公司积极参与国内 5G 和 XG-PON 双千兆建设,与国内各大运营商、
科研院所探索合作,参加卫星通信的标准体系建设和方案论证设计,完成多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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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融合通信系统的规模商用;参与化工园区标准体系的建设、参与煤矿智能化
行业标准制定;参与运营商研究院组织的 OTN-CPE、MWDM、G.Metro、vOLT、
5G 专网、5G 用户面(UPF N4 解耦)等相关产品的标准规范制订,并同步开发
了相关产品,部分产品入围集采名单并开始小规模商用。公司将以现有核心技术
为基础,对 5G 卫星应用、5G 切片和边缘计算、5G 核心网、NG-PON2 等技术
进行持续研发,保持技术先进性。

    (二)市场拓展力度加强

    在境内市场,公司报告期内不断开拓市场新客户、深挖关键客户需求,实现
可视化指挥调度上线提升、全套应急指挥系统落地。2021 年,公司与国内三大
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保持合作,相继中标中国联通物联网黑白名单管控平台采
购项目、中国移动 CPE OTN 盒式设备采购项目、中国联通研究院实时翻译系统
建设、中国电信“合作星”项目等。在政府应急领域,分别为山西、广东、河南、
陕西、湖北等多个省级应急管理厅进行数字化升级;在智慧园区领域,与特变电
工再度合作应急调度指挥中心二期项目,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永荣控股集团、
信发集团等建设通信系统;在能源矿山领域,服务于国家能源集团(及旗下神东
煤炭、乌海能源、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等)、中煤能源、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山东
能源、晋能控股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河南能化等煤炭企业,推出煤矿综合管控
平台,矿用 5G 无线通信系统,煤矿智慧化矿山整体解决方案。此外,公司推出
了化工企业安全管控平台的新方案,为持续开拓化工园区和企业市场奠定基础。

    在境外市场,2021 年,公司增加远程协助资源、克服疫情困难,在中东、
南亚、北美地区积极布局,持续拓展海外新客户,相继中标孟加拉电信(BTCL)
和菲律宾迪托电信(DITO)核心网项目、蒙古运营商接入网项目、马来西亚电
信(TM)下一代语音核心网项目,以及中标非洲运营商骨干传输网业务,突破
美国 GPON 网络市场等,持续为海外客户提供不间断的技术服务。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品牌建设、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公司积极参与国际煤炭
及能源工业博览会、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世界移动通信大会(巴
塞罗那)、2021 山东(济南)应急文化和装备博览会、第十九届中国国际煤炭采
矿技术交流及设备展览会、第十六届榆林国际煤炭暨高端能源化工产业博览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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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国内外大型展会,不断扩大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增加投资促进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新设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
公司,公司持股 50%;新设控股子公司成都震有国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1%;新设控股子公司武汉楚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1%;公司新设全
资子公司深圳震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震有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其
全资子公司震有科技中东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震有科技有限公司与其
全资子公司震有科技中东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新设震有孟加拉有限公司;公司
对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取得 50.50%股权;公司以受让股权方式取
得北京和捷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取得山东省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51%
股权。

    (四)不断优化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
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
成的法人治理架构及运作机制,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持续根据最新
的法律法规和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公司内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不断规范自身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探索更有效的内部管理方式,
重视高端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专业化培训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运营管
理效率。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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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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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截至报告期末累    截至报告期末累                              本年度投入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入募集资金    计投入进度(%)                             额占比(%)
                                               集资金净额                 总额                 诺投资总额(1)                                                           (4)
                                                                                                                          总额(2)             (3)=(2)/(1)                             (5)=(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786,662,500.00        713,005,538.94         545,098,300.00            713,005,538.94         349,407,957.65                 49.00       246,725,619.25              34.60

(二)募投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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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可
                                                                                                                                                                                    行性是
                                                                      截至报告          截至报告                                                                                               节余
                                                                                                                                     投入进度         投入进度        本项目已      否发生
                                           项目募集    调整后募       期末累计          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                                                                             的金
               是否涉及     募集资金                                                                                     是否已结    是否符合         未达计划        实现的效      重大变
   项目名称                                资金承诺    集资金投       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额及
               变更投向       来源                                                                                          项       计划的进         的具体原        益或者研      化,如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资金总额           (%)            态日期                                                                               形成
                                                                                                                                         度                  因        发成果       是,请说
                                                                         (2)           (3)=(2)/(1)                                                                                            原因
                                                                                                                                                                                    明具体
                                                                                                                                                                                     情况
   下一代互
   联网宽带                 首次公开       139,220,9   139,220,9     84,811,498.                                                                                                               不适
                    否                                                                       60.92      2022 年 2 月     否(注 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接入设备                 发行股票          00.00         00.00               49                                                                                                              用
   开发项目
   5G 核心网
                            首次公开       197,488,9   140,606,9     73,388,199.                                                                                                               不适
   设备开发    是(注 1)                                                                    52.19      2023 年 1 月        否           否              注3           不适用         否
                            发行股票          00.00         00.00               40                                                                                                              用
     项目
   应急指挥                 首次公开       108,257,6   165,139,6      101,785,93                                                                                                               不适
               是(注 1)                                                                    61.64      2022 年 2 月     否(注 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及决策分                 发行股票          00.00         00.00              4.62                                                                                                             用


                                                                                                   1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析系统开
     发项目
    产品研究
                          首次公开    100,130,9    100,130,9   19,422,325.                                                                                         不适
    开发中心      否                                                             19.40    2023 年 8 月    否           否         注4         不适用       否
                          发行股票       00.00        00.00            14                                                                                           用
    建设项目
                          首次公开                 167,907,2   70,000,000.                                                                                         不适
    超募资金      否                           -                                 41.69         -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行股票                    38.94            00                                                                                           用
                          首次公开    545,098,3    713,005,5   349,407,95
      合计        否                                                             49.00         -          否           否          -             -          -           -
                          发行股票       00.00        38.94          7.65
                                                          根据公司 2020 年 8 月 27 日二届董事会十次会议、二届监事会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二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3,335.00 万元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二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 年 8 月 26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7 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余额为 12,381.65 万元。
                                                          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二届监事会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 2021 年 12 月 3 日二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二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2021 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1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20 日二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二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

                                                                                     13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本次增加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数通”)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相关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募投项目“5G 核心网设备开
                                                          发项目”和“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
                                                          齐鲁数通注资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以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其中“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1,500.00
                                                          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500.00 万元)。除新增齐鲁数通作为实施主体及新增对应的实施地点
                                                          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根据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二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
                                                          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西安震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震有”),对应
                                                          增加实施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
                                                          公司、西安震有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1,300 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至相应募投项
                                                          目实施完毕。除新增西安震有作为实施主体及新增对应的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
                                                          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注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

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注 2: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4,997.2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

4,389.92 万元,其中 1,801.7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8.20 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中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

目“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后,“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 14,060.69 万元增加至 16,648.89 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

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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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公司募投项目“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投入进度未达计划,原计划于 2020 年 8 月开工,2022 年 1 月完工。近年来,国际形势变化加剧,海外 5G 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放缓,同时

国内 5G to B 行业建设方兴未艾。据此,公司调整募投项目“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实施方向,提前加大企业级小容量 5G(to B)核心网业务开发,延期进行运营商级大容量 5G 核心网

业务的开发,募投项目“5G 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受到影响。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大致规划和进度进行重新评估,经审

慎考量,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1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9)。

    注 4:公司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未达计划,原计划于 2020 年 9 月开工,2021 年 8 月完工。由于项目的选址需要考虑众多因素,且项目用地审批和规划建设

的时间较长,公司将持续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促进解决项目用地事宜。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大致规划和进度进行重新评估,经审慎考

量,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8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1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住所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21/4/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四次会议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执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21/4/26                        行和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议案》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21/5/20                        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
                  六次会议
                                 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21/5/3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七次会议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16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21/7/2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次会议
                                 《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21/7/27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九次会议
                                 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2021/8/17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议案》
2021/8/30
                  十一次会议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021/9/29
                  十二次会议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2021/10/29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的议案》
2021/12/3
                  十四次会议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2021/12/24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十五次会议
                                 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住所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4/22
                  股东大会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2021/5/2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2021/6/16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大会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2021/10/18
                 股东大会         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12/22
                 股东大会         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 位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出席各
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会议。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9 次。审计委员会能够认真审核公司
定期报告,切实履行年报工作规程。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
施,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意见、了解审计
情况,对审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报告期
内,对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财务决算、预算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定期报告等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
议。



                                     18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执行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情
况、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度董监
高人员薪酬方案情况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 次,对提名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
况、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及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召开会议并形成决
议。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对战略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五、2022 年的工作思路与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ALL IN 5G”和卫星互联网战略,发挥核心网优势,坚持自主研
发,开拓全球市场。

    公司坚持核心产品国产替代,在指挥调度领域占领战略制高点。

       (二)2022 年工作重点

    2022 年,公司将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应对疫情反复和复杂的市场环境,整
合市场、技术、人员和资本等各类资源,多层次、多角度提高管理效率,努力提
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将保持高研发投入,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产品生产和技术研发
实力,通过独立自主的产品开发、科学规范的创新体系、持续增加的研发投入提
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将按照既定的投资安排有序实施,以现有核心技术为基
础,对卫星领域 5G 应用、5G VoNR 高清语音、5G2B 行业解决方案、大容量及
超大容量电信级云化 IMS 技术、5G 消息、5G O-RAN 基站、5G 能力开放平台、
下一代光纤接入 XG(S)-PON 的 OLT 和 ONU/ONT 产品、DCI(数据中心互联)
的 DWDM 波分系统、半有源 5G 前传系统、接入层 OTN 等产品的研发、自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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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的软硬件 100%国产化等技术进行持续研发,从而保持技术先进性,稳步扩大
产能,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2、营销渠道与营销团队发展计划

    一是拓展海外客户群体。公司将克服海外疫情的影响,持续加大海外市场的
拓展力度,加强现有客户的远程服务能力,重点布局东南亚、南亚、中东等区域
的电信市场,结合当前市场变化及公司优势,以大量销售成熟产品和解决方案为
目标。

    二是深挖国内专网市场。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
行业市场空间将进一步加大,公司将在政府应急、智慧城市、智慧矿山等领域不
断扩大公司在行业专网市场的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并着重开拓智慧园区和智慧
化工等领域。

    三是积极参与国内运营商市场和卫星领域。根据国内运营商和卫星领域的建
设计划,适时调整营销和研发策略,积极参与标准制订、技术交流、入网测试等
工作。

    四是提高销售能力。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大
力培养和引进具有丰富的产品专业知识和丰富市场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建立铁三
角团队,补齐短板,强化投标能力,配置优质技术资源,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骨干
营销团队。

    3、优化组织结构

    公司将借鉴同行业优秀公司的管理经验,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
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新设招投标中心、战略市场部等平台部门,做到分工明确、
权责清晰,确保公司业务流程高效,降本增效,推进精细化运营,激发组织活力,
提升沟通效率,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

    4、人才梯队建设

    公司将继续实行开放式的人才政策,一方面通过招聘引进外部人才,增加新
鲜的血液;另一方面,加强对内部人才的培养和晋升,特别是高层管理人才和技
术人才的传帮带培养模式,形成明确的岗位责任和人才梯队模式。公司将加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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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多维度、多层次、多方面培训计划,降本赋能,同时,考虑引入极具竞争力的
绩效奖励制度,让员工分享公司经营利润,共享成长业绩,实现员工与公司风险
共担、利益共享。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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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
事会的监督职权和义务,积极参与过程监督,努力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现
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具体内容及决议如下: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监事 2020 年
度薪酬执行和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

    3、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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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7、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9、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履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能够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及时了解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并遵照执行,
各项决策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等各类制度相对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
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遵纪守法,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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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通过积极召开会议、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等方式,
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积极履行对财务
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部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
并能够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执行;同时,
公司能够及时关注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内
部财务制度,做到公司财务体系运作合法合规;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持续监督和审查。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公
平、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批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
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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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经营过程中的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严格遵守《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履行
各类审批流程,并及时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
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三、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2022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及相关监管的要求,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
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不断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工
作机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依法
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进一步提高监督的及时、高效;二是定期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并掌握公司目前的经
营状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高效合法运
用,特别是涉及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等项目。

    (三)深化自身建设工作

    2022 年度,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培训,同时加强会计
审计和法律金融等领域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技能,不断强化监事会成员的履职
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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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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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2021 年
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
第 463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了更详细全面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现就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报告的范围和执行的会计制度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
基础,以历史成本为一般计量属性,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
具了天健审[2022]第 463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464,294,559.75    499,891,186.51         -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529,634.56    43,110,574.71       -33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4,357,477.87    33,488,683.68       -4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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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130,275.96             -86,713,583.07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43,479,063.44        1,255,707,443.94             -8.94


               总资产                1,599,263,482.69        1,501,233,922.19             6.53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财务状况

    1、资产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599,263,482.69 元,主要构成及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变动幅度(%)

   应收账款             584,133,439.20        531,805,541.50      52,327,897.70             9.84

 应收款项融资            48,896,710.82         13,176,319.60      35,720,391.22          271.10

   预付款项              83,660,861.57         27,974,953.28      55,685,908.29          199.06

   合同资产              22,515,391.44         28,208,830.85       -5,693,439.41          -20.18

 其他流动资产            12,995,236.30            1,621,741.45    11,373,494.85          701.31
 递延所得税资
                         21,471,199.99         13,844,440.89       7,626,759.10           55.09
     产
 其他非流动资
                           1,190,599.19           2,013,241.92      -822,642.73           -40.86
     产

    主要变动原因:

    (1)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同期增长 271.10%,主要系本期汇票结算增加所
致;

    (2)预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长 199.06%,主要系本期预付芯片采购款增加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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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 12,995,236.3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01.31%,
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55.09%,主要系本期资产减值准
备增加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期末 1,190,599.19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0.86%,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2、负债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为 434,801,206.59 元,主要构成及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变动幅度(%)

   短期借款        136,897,752.81         50,051,715.28     86,846,037.53         173.51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

   合同负债         15,997,220.62          2,630,932.31     13,366,288.31         508.04
  应付职工薪
                    26,204,867.30         16,338,199.93      9,866,667.37          60.39
      酬
  其他应付款         6,910,008.42         19,423,377.51    -12,513,369.09          -64.42


    主要变动原因:

    (1)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期末 136,897,752.8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3.51%,
主要系期末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合同负债本报告期期末 15,997,220.6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08.04%,
主要系期末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长 60.39%,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报告期
内员工人数增加,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期末 6,910,008.4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4.42%,
主要系本期支付杭州晨晓股权转让款所致。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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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权益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东权益为 1,164,462,276.10 元,主要构成及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变动幅度
         项目                                                         增加额
                                日                 日                                   (%)
  实收资本(或股本)         193,610,000.00         193,610,000.00               0.00              -

      资本公积             858,615,190.11         856,044,483.76     2,570,706.35            0.30

      盈余公积              13,812,912.73          13,812,912.73               0.00              -

     未分配利润             78,329,794.44         193,412,129.00   -115,082,334.56         -59.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43,479,063.44    1,255,707,443.94      -112,228,380.50          -8.94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0,983,212.66           1,110,587.56    19,872,625.10         1789.38


    主要变动原因:

    (1)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9.50%,主要系本期亏损所致;

    (2)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1789.38%,主要系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
所致。

    (二)经营成果

    2021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总 收 入 464,294,559.75 元 , 减 幅 7.12% ; 净 利 润
-106,287,759.77 元,减幅 343.2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1,529,634.56 元,减
幅 335.51%。

                                                                                      单位:元

                                                                                          变动幅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度(%)
  营业收入           464,294,559.75         499,891,186.51             -35,596,626.76        -7.12

  营业成本           240,794,873.82         237,806,939.35               2,987,934.47         1.26

  销售费用            90,120,732.23          50,408,886.54             39,711,845.69         78.7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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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用          73,673,812.53           47,553,670.36           26,120,142.17       54.93

  研发费用         122,393,039.53           68,288,279.86           54,104,759.67       79.23

  财务费用          17,663,724.50           16,483,584.83             1,180,139.67       7.16

  利润总额        -111,817,372.06           43,817,537.09          -155,634,909.15    -355.19

   净利润         -106,287,759.77           43,703,635.78          -149,991,395.55    -343.20
 归属于母公
                  -101,529,634.56           43,110,574.71          -144,640,209.27    -335.51
 司净利润

    主要变动原因:

    (1)本报告期期末销售费用 90,120,732.23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8.78%,主
要系公司为拓展市场,销售人员增长,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期末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54.93%,主要系人员增长及相
应的办公、差旅等费用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本报告期期末 122,393,039.53 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79.23%,
其主要原因系研发人员数量增加,研发项目增加,材料耗用、测试等费用增长所
致。

    (4)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1,529,634.56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5.51%,主
要原因系公司人员规模增加,员工工资薪酬增长,办公差旅等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变动幅度
         项目                                                     增加额
                          日                     日                               (%)
 经营活动产生的
                        -230,130,275.96     -86,713,583.07            不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94,522,759.43     -284,427,643.39            不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75,908,072.17      635,880,104.17    -559,972,032.00        -88.06
   现金流量净额

    主要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期末经营活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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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130,275.96 元,主要系预付核心原材料芯片的采购款及支
付员工薪酬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期末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522,759.43 元,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期末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908,072.17 元,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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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并依据公司 2022 年发展计划和行业发展状况,特制定公司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   预算编制说明
    2022 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
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 2022
年度的财务预算。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也不构
成利润承诺。
二、   预算编制期和范围
    本预算编制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算范围与 2021
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三、   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 2022 年度业务涉及的国内国际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信贷利率、税收税率以及外汇汇率将在正常范围
内波动。
    7、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8、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   2022 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
    公司根据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考虑 2022 年经济形势,公司的生产经营
计划、各项业务收支计划,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对各项费用、成本的
有效控制和安排,力争 2022 年营业收入实现 100%的增长。
五、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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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度的盈利预测或承诺,能否实现取决
于经济环境、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2022 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加强市场开拓、优化业务结构,
确保公司朝着预定的经营目标协调、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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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01,529,634.5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为 78,329,794.44 元。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现金流
量净额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未来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1、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负,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1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

    2、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支持产品研发及市场拓
展,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支持
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持续、稳定的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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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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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震有软件”)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震有软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公司提供担保,公
司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震有软件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
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震有软件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
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质押贷款、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小额贷款等业务品种,
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
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震有软
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拟为震有软件就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范围内银行授
信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
的担保合同为准。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
期、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
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名称                      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孟庆晓

  注册资本                                 2,05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3 年 3 月 14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 3176 号彩讯科技大
                 厦五层 A 区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通信信息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通信工程、通信设备、
                 工业自动化、光传输设备、防爆电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
                 计与施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震有软件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震有软件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1-3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1-12
          项目
                                (未经审计)                   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604.80                     16,831.04
        负债总额                           10,484.30                     11,467.72
      所有者权益                             5,120.50                      5,363.32
        营业收入                               669.42                      7,071.83
        利润总额                              -242.82                      4,039.01
          净利润                              -242.82                      3,840.2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
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
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


                                      38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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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
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条件。

二、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
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
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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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
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
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
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   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七、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
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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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
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
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
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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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
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
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
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
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
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0)。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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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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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中的有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序号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
         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1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书、财务负责人。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2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动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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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详见
        股份数量详见下表所列示,各发起 下表所列示)于 2015 年 9 月 12 日
        人以其持有的深圳市震有科技有 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

  4     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 账面净资产折合股本 126,000,000
        公司的股份。                      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公司整体

             ……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
        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 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
  5     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 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司的股份:                        司的股份:

  6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他公司合并;                      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                  划或者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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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行:                               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                           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7          (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方式。                   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进行。                           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第二十五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第二十四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
        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 公司股份的,需经 2/3 以上董事出
  8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2/3 以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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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销。                                     ……
             ……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
  9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院提起诉讼。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
        承担连带责任。                       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
                                             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
                                             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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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         第三十九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
        义务:                             列义务:

             ……                              ……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10    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持有公司 5%以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 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
        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 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
        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错误!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
        未找到引用源。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1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员工持股计划;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以下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以下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当提交股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12         ……                              ……

             本条及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三          本条及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条第四款第(一)项所称“交易”系 第三款所称“交易”系指下列事项: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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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下列事项:                           ……

             ……

               第四十五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          第四十三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
        东大公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                               保。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大会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13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供的任何担保;                     的任何担保;

             ……                              ……

             (四)按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        (四)按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
        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                              ……

               第五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          第五十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
        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14    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 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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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
        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 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
        意。                               意。

             ……                              ……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
        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 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 案。
        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
  15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 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材料。
        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 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16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
        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提 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
        决议。                             决议。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
        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以下内容:
  17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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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 时间及表决程序。
        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
        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 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 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
        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 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
             ……                         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                    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18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 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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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 会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
        监事的议案,应当对每位候选人逐 监事的议案,应当对每位候选人逐
        个进行表决。                      个进行表决。

             ……                             ……

             股东提名董事(含独立董事)       股东提名董事(含独立董事)
        或监事时,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或监事时,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19    前,将提案、提名候选人的详细资 前,将提案、提名候选人的详细资
        料、候选人的申明和承诺提交董事 料、候选人的声明和承诺提交董事
        会、监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 会、监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
        监事的最终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 监事的最终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
        会确定,董事会及监事会负责对候 会确定,董事会及监事会负责对候
        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股东大会不得 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股东大会不得
        选举未经任职资格审查的候选人 选举未经任职资格审查的候选人
        出任董事、股东代表监事。          出任董事、股东代表监事。

             ……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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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                      公司的董事:

             ……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
        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公司解除其职务。                  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
        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 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 3 年,任
  20    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21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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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                         事项;

                                              ……

             第一百二十八条 本章程第九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
        十八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十六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22         本章程第一百条关于董事的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
        忠实义务和第一百〇一条(四)至 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至
        (六)项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 (六)项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
        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 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 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
  23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
                                          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新增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
  24                                      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
                                          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章程第九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章程第九
        十八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十六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5
        同时适用于监事。                  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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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应当保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
  26    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整。                               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在每一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在每一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
        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上半年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 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
        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 露中期报告。
  27
        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
        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 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
        编制。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存在第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存在第一
        一百六十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所 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所
        述情形的,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 述情形的,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
        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 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
  28    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公 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公
        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 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
        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 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
        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 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
        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 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
        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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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 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
        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 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
        股东关心的问题。                   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
                                           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聘用取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聘用符
        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
  29
        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等业务,聘期由双方签订的审计业 一年,可以续聘。
        务约定书约定,可以续聘。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的通知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通知
        以下列形式发出:                   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传真、数据电文方式        (三)以传真、数据电文方式
  30    进行;                             进行;

             (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          (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
        式。                               式。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
                                           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
                                           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董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召开董

        事会的会议通知,以本章程第一百 事会的会议通知,以本章程第一百
  31    六十七条规定的方式中的一种或 六十九条规定的方式中的一种或
        几种进行。但对于董事会临时会 几种进行。但对于董事会临时会
        议,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议,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召开监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召开监
  32
        事会的会议通知,以本章程第一百 事会的会议通知,以本章程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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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七条规定的方式中的一种或 六十九条规定的方式中的一种或
        几种进行。但对于监事会临时会 几种进行。但对于监事会临时会
        议,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议,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合并,
        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 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
        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 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本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本
  33    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的公司 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公司
        指定的披露信息的报纸上公告。债 指定的披露信息的报纸上公告。债
        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                  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需要减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需要减
        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                    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
        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 3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七十 并于 3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七十
        三条规定的公司指定的披露信息 五条规定的公司指定的披露信息
  34
        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                            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
        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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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有本章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有本章
        程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 程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 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
        存续。                            存续。
  35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
        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 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
        程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 程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项、第(二)项、第(四)项、第 项、第(二)项、第(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
        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 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
  36
        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 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
        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 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
        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 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
        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应当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
        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 6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七十 并于 6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七十
        一条规定的公司指定的披露信息 五条规定的公司指定的披露信息
        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 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
  37    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
        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
        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59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
        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情况

    为便于实施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
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章程变更、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 4 月)。现提交股东大会,请
予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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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上年末执业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人员数量                                                                749 人
                 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0 年上市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公司(含 A、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B 股)审计情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涉及主要行业
 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6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    从事上               开始为
项 目                              开始在
          姓   册会计    市公司               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组 成                              本所执
          名   师的时    审计的               提供审    报告情况
员                                 业时间
               间        时间                 计服务
项 目
                                                      2021 年签署金石资源 2020 年度
合 伙
          翁                                          审计报告;2020 年,签署传音控
人/签
          志   2009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2 年 股、金石资源等 2019 年度审计报
字 注
          刚                                          告;2019 年,签署永兴材料 2018
册 会
                                                      年度审计报告。
计师
                                                        2021 年,签署震有科技、创业慧
签 字                                                   康等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李
注 册                                                   年,签署创业慧康、湘油泵等 2019
          鸿   2013 年   2010 年   2013 年    2020 年
会 计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签署创
          霞
师                                                      业慧康、湘油泵等 2018 年度审计
                                                        报告。
项   目
质   量                                                 2021 年,签署贝仕达克 2020 年度
          杨
控   制        2001 年   2004 年   2016 年    2020 年   审计报告;2019 年,签署太辰光
          熹
复   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人
     2、诚信记录

                                             6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费 90 万
元,内控审计费 20 万元,合计审计报酬 110 万元人民币。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
后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报酬金额由
公司参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予以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