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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有科技: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2022-05-28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
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截至目前,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未
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因定期报告等窗口期,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较少,公司对回购进程做了整体性规划暂未进行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即至
2022 年 7 月 7 日止。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
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股价的整体表现,于回购期限内择机尽快推进实施回购
程序,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