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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有科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06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 3176 号彩
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1,105,8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1,105,8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1.561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1.561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吴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薛梅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1,018,342 99.8568 87,501 0.143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1,018,342 99.8568 87,501 0.143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1,018,342 99.8568 87,501 0.143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1,060,842 99.9263 45,001 0.073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以 15,88 15.360 87,50 84.639                    0     0.0000
          简易程序向特         0         6     1         4
          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摊薄
   1
          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及填补
          回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关于公司未 15,88 15.360 87,50 84.639                    0     0.0000
          来 三 年 ( 2022     0         6     1         4
   2      年-2024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截 15,88 15.360 87,50 84.639                    0     0.0000
          至 2022 年 6 月      0         6     1         4
          30 日止前次募
   3
          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4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 1-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

   律师:王佳、赵朝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