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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有科技:关于吴闽华先生就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函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关于吴闽华先生就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吴闽华先生就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函》,具
体内容如下:

    1、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本人未曾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自定价基准日起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以任
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3、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
上市公司所有;

    5、本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承诺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限售期满后,本人减持所认购
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为本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将上市公司或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外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
的情形;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利益输送
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