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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治
理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公司本次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黄福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海卫、徐海波、张国新

                                                       2023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