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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有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31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 3176 号彩
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2,937,99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2,937,9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2.507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2.507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吴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薛梅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2,937,99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补选第
           三届董事会独    1,935     100.00
   1                                                 0       0.0000      0    0.0000
             立董事的议     ,537         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余平、陈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