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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科装备:2022年度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3-21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在 2022 年度
       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为毛腊梅女士、吴慈生先
       生,阮运松先生、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毛腊梅女士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                                 议案                            决议结果
                     1、《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 年 1 月 18 日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
                     5、《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全票通过
                     6、《关于预计 2022 年与关联方铜陵市慧智机电有限责任公
                     司、合肥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 700 万元关联交
                     易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
2022 年 4 月 29 日   1、《关于公司 2022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全票通过

                     1、《关于 2022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
2022 年 8 月 20 日
                     2、《关于对公司 2022 年 1-6 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全票通过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
2022 年 10 月 17 日 2、《关于向徽商银行铜陵狮子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
                    抵押担保的议案》                                          全票通过


           二、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 1-3 月审阅报告、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等,就相关财务报告的编
制工作与重点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评估与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内
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
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等,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审阅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在审议前,我们与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
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聘用的外
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我们查阅了容诚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需要。在公司 IPO 申报审计工作中,容诚派驻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审计工作经
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事项、监督及评
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提
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进一步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秉承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积极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毛腊梅、吴慈生、阮运松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