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硅:有研硅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1-31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
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与株式会社 RS Technologies、山东有研
艾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株式会社 RS Technologies、山东有研艾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
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汝京 钱鹤 邱洪生 袁少颖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