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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研硅:有研硅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30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
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产生
,由独立董事邱洪生、独立董事袁少颖及董事方永义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
专业人士邱洪生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职,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检查公司的财务和内控制度,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运作。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
  序
            召开日期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号
                          1、《关于审核并同意报出公司最近
                          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
                          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3、《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
  1     2022年3月10日                                       通过
                          议案》4、《关于公司续聘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22年半年
  2     2022年9月7日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   通过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22年三季
  3     2022年10月27日                                      通过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为确保公司准确、及时报送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督促年审
会计师制定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要求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及《会计准则》的要求,开展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
   2、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2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
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后,分别召开会议,对
公司财务部提交的最近三年财务报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认可:公司财务部提交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为规范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召开会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
并认可: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由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所产生,系
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进行,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邱洪生              方永义          袁少颖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