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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捷智能:科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09-14  

                        股票简称:科捷智能                            股票代码:688455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ENGIC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 2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2 年 9 月 14 日
                              特别提示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智能”、“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
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
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

                                    2
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
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180,849,167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为 38,565,49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32%,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
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21.8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43.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5.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57.4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制造业(分类代码:C)中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 33.29 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57.41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3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
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
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客户及所属行业集中度较高、对第一大客户存在较大依赖且存在持股关系
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8,726.26 万元、
80,069.32 万元及 104,811.0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11%、90.98%及
82.05%,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第一大客户顺丰的营业收
入占比分别为 21.55%、45.12%及 48.37%,报告期内整体占比较高,且基于顺丰
在快递物流行业的龙头地位和公司的在手订单情况,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与顺丰
的交易将持续存在,具有一定的依赖性。顺丰于 2020 年 4 月因顺丰投资对公司
增资构成持股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顺丰投资持有公司 14.85%的股
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行业集中度亦相对较高,公司来源于快递物流
和电商新零售行业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9,417.29 万元、53,827.63 万元和
101,042.4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87%、61.70%和 79.45%。预
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来自快递物流和电商新零售的收入占比仍将相对较高。

    若公司经常性合作的大客户终止与公司合作或者降低对公司产品采购金额、
现有大客户周期性投资订单履行完毕后无法获取新的规模化订单或未来国内快

                                    4
递物流和电商新零售行业客户对智能物流系统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收入金额分别为
8,068.63 万元、48,286.14 万元及 61,887.3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45%、54.87%及 48.45%。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公
司主要客户顺丰、海尔日日顺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后,因顺丰投资、日日顺
创智于报告期内对公司增资、受让公司股份成为公司关联方,导致公司关联交易
金额及比例增高。

    若未来公司不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则可能出现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或
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智能物流及智能制造系统领域市场较为分散、客户群体类型分布广,各参与
者一般均有主要的产品类型、针对的客户群体或经营区域,尚未形成明显的垄断
或寡头竞争格局,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1-2026 年中国智能物流行业
深度调研分析报告》对 2020 年中国智能物流市场规模的测算,包括公司在内的
国内行业内企业在细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均不超过 10%,公司的智能物流系统
和智能制造系统在同类产品的市场份额约 1.62%,其中公司的智能物流系统在输
送及分拣设备的细分领域市场份额约 3.17%;智能仓储系统在货架及储存设备的
细分领域市场份额约 1.50%。随着智能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的市场规模不断提升,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进入该等业务领域,市场竞争愈加激烈。

    此外,随着公司经营范围的扩张以及在智能制造系统产品领域的业务拓展,
所面临竞争的领域、产品范围、所针对的客户群体市场、地域都将进一步扩大,
如果公司的技术开发、产品效能不能有效契合市场需求,可能导致公司市场地位
及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四)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类型包括机械类、电气类、加工件等,报告期
                                    5
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 29,216.03 万元、59,959.21 万元及
89,421.51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4.24%、89.89%及 89.20%。公司
所采购的直接材料中,机械类、加工件原材料会受到钢材等大宗产品价格波动的
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性事件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2021 年下游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已对公司采购及生产成本造成了一定影响。

    此外,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或重要供应商终止合作,将可能导致
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从而影响公司产品交付时间。

(五)经营性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99.34 万元、
15,695.65 万元和 11,713.7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
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回款信用风险较小,但由于公司在产品交付备货期需要
提前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公司客户回款受项目周期较长影响,客户通常按项目
重要节点向公司支付结算款项,导致报告期内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低于当期净利润或为负的情况。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对营运资金收付进行严格
的预算和管控,将可能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4.05%、78.20%和 79.84%,
最近三年逐年下降,但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
原因主要包括:第一、公司业务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分阶段收款的结算方式,各
期末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金额较大,且各期末为进行项目履约所需备货购入的存
货对应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规模较大,使得各期末经营性负债金额较大;第二、
公司成立至今的经营时间较短,报告期盈利积累被初创期的亏损抵消,导致各期
末净资产规模偏小;第三、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更多依赖债
权及债务融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对长期资金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加,
若公司未来资产负债率依然保持较高水平,不能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会对
公司业务经营及新业务拓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
(七)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
的影响。一方面,疫情对国内各地区的企业经营和复工复产、居民日常生活和消
费均造成了显著影响,公司下游行业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另一方面,公司海外
业务的开拓难度进一步增加,部分项目实施现场也受到一定限制措施的影响,自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已从 2019 年的 30.61%下降
至 2021 年的 18.17%。目前,虽然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新冠肺
炎疫情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如全球疫情不能及时缓
解,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导等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以及
境外业务收入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情形。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7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 年 7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2〕1257
号”批复,同意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
253 号”批准。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 股
股本为 18,084.91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3,856.5495 万股股票将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科捷智能”,证券代码为“688455”。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科创板

    (三)上市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

    (三)股票简称:科捷智能;股票扩位简称:科捷智能

    (四)股票代码:688455

                                     8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80,849,167 股

    (六)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5,212,292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38,565,495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142,283,672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489.7813 万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科创
板科捷智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数为 306.9660 万股,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数为 182.8153 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所持的 182.8153 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
售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科捷智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
306.9660 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9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
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 3,460 个账户,
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346 个。根据摇号结果,
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
量为 174.8984 万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07%,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总量的 4.34%,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3.87%。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39.57 亿元,发行人 2021 年度营
业收入为 127,740.49 万元;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510.05 万元及 6,893.02 万元。满足招股说明
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科创板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一)项的规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
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10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KENGIC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13,563.687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龙进军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24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公司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 21 号
        邮政编码            266111
        联系电话            0532-55583518
          传真              0532-5558351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kengic.com
        电子信箱            dm@kengic.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办公室
         的部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秘书陈吉龙
       部门的负责人
   投资者关系电话号码       0532-55583518
                            楼宇智能化设备的制造;物流信息咨询;工业自动化设
                            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经营范围            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须凭
                            许可经营);批发、零售:工业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
                            (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自动化控制系统;
                            生产: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智能物流与智能制造系统及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
        主营业务
                            销售及服务
        所属行业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益捷科技持有公司 3,100.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2.86%,
                                       11
为发行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益捷科技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NJRQ49H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3,163.2623 万元
 实收资本              2,666.8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龙进军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秀园路 2 号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 D1-2-336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经营范围              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无
 的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333.29            2,863.10               -0.18
 /2021 年(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益捷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333.29 万元,净资
产为 2,863.10 万元,2021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0.18 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情况如下:

    龙进军通过益捷科技间接控制公司 3,100 万股股份表决权,通过科捷投资间
接控制公司 1,000 万股股份表决权,通过科捷英豪间接控制公司 400 万股股份表
决权,通过科捷英贤间接控制公司 400 万股股份表决权,通过科捷英才间接控制
公司 200 万股股份表决权。龙进军合计控制公司 5,100 万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
股份总数 37.60%;同时,龙进军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重大事项决
策的作出能够产生实质性影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龙进军的基本情况如下:

    龙进军,男,198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担任海尔集团海外推进本部美国公司财务经
理;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巴西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2017 年 6 月
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

                                             12
    (二)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益捷科技直接持有公司 31,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4%,为公司控股股东;龙进军通过益捷科技、科捷投资、科捷英豪、科捷英
贤和科捷英才间接控制公司和 5,100 万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28.20%,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 6 年。公司董事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提名人
 龙进军   董事长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益捷科技
 黄振宇    董事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顺丰投资
 冯贞远    董事      2021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日日顺创智
  田凯     董事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益捷科技
 陈吉龙    董事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益捷科技
 胡远辉    董事      2021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益捷科技
  康锐    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益捷科技
  常璟    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益捷科技
 王春黎   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益捷科技

    (二)监事

                                         13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
2 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提名人
 郭增水     监事会主席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益捷科技
 张晓英        监事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益捷科技
 唐丽萍     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职工代表大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和财务总监等,具体职位和人员组成由董事会确定。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龙进军                   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刘真国                  副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胡远辉                  副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何叶                    副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薛力源                  副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陈吉龙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2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刘真国                                         副总经理
                 何叶                                   副总经理兼软件中心负责人
                 刘鹏                                     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
                邱雪峰                                     方案规划总工程师
                 侯朋                       智能物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负责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
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直接持有
                                            14
公司股份;通过益捷科技以及员工持股平台科捷投资、科捷英豪、科捷英贤、科
捷英才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间接持股对应的公司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姓名              职务
                                         股份数量(万股)       权比例 (%)
 龙进军        董事长、总经理                      3,113.00               17.21
 陈吉龙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0.00                 0.28
 胡远辉        董事、副总经理                        60.00                 0.33
 刘真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00.00                 0.55
 何叶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00.00                 0.55
 薛力源           副总经理                           40.00                 0.22
 郭增水          监事会主席                          30.00                 0.17
 张晓英             监事                             25.00                 0.14
 唐丽萍         职工代表监事                         15.00                 0.08
 刘鹏           核心技术人员                        100.00                 0.55
 邱雪峰         核心技术人员                         50.00                 0.28
 侯朋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0.08
    注:上表中龙进军通过益捷科技、科捷投资、科捷英豪、科捷英贤、科捷英才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刘真国通过益捷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陈吉龙、胡远辉、何叶、薛力源、
郭增水、张晓英、刘鹏、邱雪峰通过科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唐丽萍通过科捷英豪间
接持有公司股票;侯朋通过科捷英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此外,公司董事田凯的母亲邹振
华直接持有公司 1,100 万股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6.08%。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且上述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
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
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科捷投资、科捷英豪、科捷
英贤和科捷英才,持有发行人 2,000 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的 14.74%,占
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的 11.06%。

                                       15
       (1)科捷投资

      科捷投资系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 1,000 万股股份,占首次公
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7.37%,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科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NP3411U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出资额                    8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龙进军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秀园路 2 号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 D1-2-
注册地址
                          337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

      科捷投资所有出资人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职员工,科捷投资的出资结构如
下: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职务
 号                      (万元)        (%)
  1      龙进军                16.00          2.00   普通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      徐科               16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      刘鹏                  8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4      何叶                  8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5      邱雪峰                40.00          5.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6      胡远辉                48.00          6.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7      钟再茶                32.00          4.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8      陈吉龙                40.00          5.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9      郭增水                24.00          3.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10      薛力源                32.00          4.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11      丁峰                  20.00          2.50   有限合伙人     生产人员
 12      张晓英                20.00          2.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13      黄春阳                48.00          6.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4      顾佳杰                48.00          6.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5      唐兵                  64.00          8.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6      徐京民                16.00          2.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16
 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职务
 号                      (万元)         (%)
 17      郭环                  32.00            4.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合计             800.00          100.00           -             /

       (3)科捷英豪

       科捷英豪系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 400 万股股份,占首次公开
发行前总股本的 2.95%,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科捷英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U8U785N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出资额                    4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龙进军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秀园路 2 号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 D1-2-
注册地址
                          340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

       科捷英豪所有出资人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职员工,科捷英豪的出资结构如
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万                        合伙人性质       职务
                                         (%)
                           元)
  1      龙进军            37.00           9.25        普通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      程迪              34.00           8.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      宋岩              20.00           5.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4      陈展吉            17.00           4.25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5      赵雨              17.00           4.25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6      张博              15.00           3.7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7      钟神唐            15.00           3.7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8      肖金飞            15.00           3.7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9      高孟豪            15.00           3.7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10      唐丽萍            15.00           3.75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11     高奋              13.00           3.2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7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万               合伙人性质      职务
                                  (%)
                        元)
12     高飞             10.00       2.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3     于付龙           10.00       2.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4     李华             10.00       2.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5     张超             10.00       2.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6     李迎杰           10.00       2.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7     李飞虎            9.00       2.2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8     李孟腾            8.00       2.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9     单科              7.00       1.7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0     唐乐锋            7.00       1.7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1     毛敬              7.00       1.7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2     连方绪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3     赵相冲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4     王恒冲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5     付海铭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26     陈鹏飞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7     刘雪洁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8     宋泽瑜            5.0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9     傅超              5.0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0     陈荣刚            5.0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1     闫振              5.0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2     黑振坤            5.0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3     孙辉              5.0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4     杨俊杰            5.0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5     孔祥峰            4.00       1.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6     张志刚            4.00       1.00   有限合伙人    生产人员
37     刘强强            4.00       1.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8     高树茂            4.00       1.00   有限合伙人    生产人员
39     任英              3.00       0.7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40     迟鹏飞            3.00       0.75   有限合伙人    生产人员
41     袁帅              2.00       0.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42     杨永鹏            2.00       0.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18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万                      合伙人性质       职务
                                       (%)
                           元)
 43      赵同帅               1.00       0.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44      皇甫金柏             1.00       0.25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合计           400.00       100.00            -              /

       (3)科捷英贤

      科捷英贤系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 400 万股股份,占首次公开
发行前总股本的 2.95%,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科捷英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U8QMUXE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出资额                   4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龙进军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秀园路 2 号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 D1-2-
注册地址
                         338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

      科捷英贤所有出资人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职员工,科捷英贤的出资结构如
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职务
                         (万元)        (%)
  1      龙进军                37.00          9.25    普通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      刘从从                34.00          8.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      黄春阳                20.00          5.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4      李秋阳                17.00          4.25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5      邓鹏                  15.00          3.7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6      田强                  15.00          3.7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7      龚雷                  13.00          3.2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8      徐薪标                12.00          3.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9      杨恩春                12.00          3.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0      姜春鹏                11.00          2.7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9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职务
                      (万元)      (%)
11     魏玉珍             10.00          2.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2     须丹红             10.00          2.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13     凌晓东             10.00          2.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4     魏雪梅             10.00          2.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15     邹圣光             10.00          2.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6     公衍慧              9.00          2.2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7     张维照              9.00          2.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18     丁震                9.00          2.25   有限合伙人     生产人员
19     孙旭                8.00          2.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0     周玉超              8.00          2.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1     殷姗姗              8.00          2.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22     蒋正群              7.00          1.7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3     梁秀龙              7.00          1.7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4     刘志超              7.00          1.7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5     姜旭昌              7.00          1.75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26     任锦霞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7     牛西军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8     张文达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29     陈星亮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30     谢小燕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1     张洪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2     姚小芬              6.00          1.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33     吕冬雪              5.0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4     王娟                5.0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5     李永志              4.00          1.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6     赵连兵              4.00          1.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7     刘春林              4.00          1.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8     田传龙              4.00          1.00   有限合伙人     生产人员
39     郭可云              4.00          1.00   有限合伙人     生产人员
40     刘丰宣              4.00          1.00   有限合伙人     生产人员
41     徐棵苗              3.00          0.75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42     曹雪寒              3.00          0.7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0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职务
                         (万元)           (%)
 43      李卫力                   2.00            0.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44      杜博                     1.00            0.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合计               400.00         100.00           -              /

       (4)科捷英才

      科捷英才系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 200 万股股份,占首次公开
发行前总股本的 1.47%,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科捷英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2MA3U8RPJ11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出资额                   2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龙进军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秀园路 2 号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 D1-2-
注册地址
                         339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

      科捷英才所有出资人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职员工,科捷英才的出资结构如
下:

                         出资额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万                          合伙人性质       职务
 号                                        (%)
                           元)
  1      龙进军            19.00              9.50       普通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      周钦兰            2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      李晓彬            2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4      侯朋              15.00              7.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5      张琳婧               8.00            4.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6      宋兴原               8.00            4.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7      熊先伟               8.00            4.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8      曾彬                 7.00            3.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9      高大乐               7.00            3.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10      罗韬                 5.00            2.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1
                    出资额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万                合伙人性质      职务
号                              (%)
                      元)
11   滕晓波            5.00        2.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12   罗宁              5.00        2.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13   李广勇            5.00        2.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14   张迥              5.00        2.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15   谭秀迎            5.00        2.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16   何茂军            4.00        2.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17   刘迎迎            3.00        1.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18   郄兆辉            3.00        1.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19   江泽松            3.00        1.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20   施国平            3.00        1.5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21   李骏飞            3.00        1.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2   陈超              2.5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3   赵铁军            2.50        1.25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4   陈恩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5   刘宏怀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26   李勇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7   朱其广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8   郑结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29   潘青云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0   曹雪婷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1   陈隆超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2   万春刚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33   周德富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4   彭国龙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5   任蒲勇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6   赵帅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7   于冬              2.00        1.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38   王春丽            1.50        0.75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39   付菊              1.50        0.75   有限合伙人   销售市场人员
40   安学彬            1.00        0.50   有限合伙人    生产人员
41   林九龙            1.00        0.50   有限合伙人   行政管理人员


                                  22
                            出资额
     序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      (万                         合伙人性质             职务
     号                                    (%)
                              元)
     42     姜甲浩             1.00             0.50       有限合伙人            研发人员
              合计           200.00           100.00           -                    /

          科捷投资、科捷英豪、科捷英贤和科捷英才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
   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
   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不存在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并在上市后准备实施或行权的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3,563.6875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4,521.2292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
   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
青岛益捷科技设备有限责任
                            31,000,000          22.86%        31,000,000         17.14%     36 个月
          公司
 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     20,145,524          14.85%        20,145,524         11.14%     12 个月
  青岛易元投资有限公司      15,880,685          11.71%        15,880,685          8.78%     12 个月
青岛日日顺创智投资管理有
                            11,549,020             8.51%      11,549,020          6.39%     12 个月
        限公司
           邹振华           11,000,000             8.11%      11,000,000          6.08%     12 个月
青岛科捷投资管理中心(有
                            10,000,000             7.37%      10,000,000          5.53%     36 个月
        限合伙)

                                              23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金丰博润(厦门)股权投资
                                 7,913,906           5.83%       7,913,906            4.38%     14 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科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
                                 6,500,000           4.79%       6,500,000            3.59%     12 个月
          司
汇智翔顺股权投资基金(青
                                 4,932,054           3.64%       4,932,054            2.73%     13 个月
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科捷英豪投资管理中心
                                 4,000,000           2.95%       4,000,000            2.21%     36 个月
      (有限合伙)
青岛科捷英贤投资管理中心
                                 4,000,000           2.95%       4,000,000            2.21%     36 个月
      (有限合伙)
           史竹腾                2,500,000           1.84%       2,500,000            1.38%     13 个月
           姚后勤                2,000,000           1.47%       2,000,000            1.11%     12 个月
           张立强                2,000,000           1.47%       2,000,000            1.11%     13 个月
青岛科捷英才投资管理中心
                                 2,000,000           1.47%       2,000,000            1.11%     36 个月
      (有限合伙)
           方卫平                 215,686            0.16%         215,686            0.12%     12 个月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      1,828,153            1.01%     24 个月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科捷智
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              -      3,069,660            1.70%     12 个月
         理计划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                     -              -      1,748,984            0.97%     6 个月
            小计             135,636,875        100.00%        142,283,672          78.68%                -
二、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38,565,495           21.32%               -
            小计                           -              -     38,565,495          21.32%                -
            合计             135,636,875         100.00%       180,849,167          100.00%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发行后
    序号                 股东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青岛益捷科技设备有限责任
      1                                           31,000,000               17.14%        36 个月
                         公司
      2         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            20,145,524               11.14%        12 个月
                                                24
                                                   发行后
 序号                   股东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3          青岛易元投资有限公司         15,880,685             8.78%   12 个月
           青岛日日顺创智投资管理有
  4                                       11,549,020             6.39%   12 个月
                   限公司
  5                 邹振华                11,000,000             6.08%   12 个月
           青岛科捷投资管理中心(有
  6                                       10,000,000             5.53%   36 个月
                   限合伙)
           金丰博润(厦门)股权投资
  7                                          7,913,906           4.38%   14 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科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
  8                                          6,500,000           3.59%   12 个月
                     司
           汇智翔顺股权投资基金(青
  9                                          4,932,054           2.73%   13 个月
           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科捷英豪投资管理中心
  10                                         4,000,000           2.21%   36 个月
                 (有限合伙)
                 合计                    122,921,189            67.97%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的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认购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依法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
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
股份数量为 182.8153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4%,跟投金额为 39,999,987.64
元。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
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具
体情况如下:




                                        25
                                            获配金额(不       新股配售经     限售期限
                 初始认购股     获配股数
 投资者名称                                   含佣金)           纪佣金       (自上市之
                 数(万股)     (万股)
                                              (元)             (元)         日起)
 国泰君安证
 裕投资有限       226.0614      182.8153      39,999,987.64       0.00         24 个月
   公司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科捷智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君享资管计划”)。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公司高管和人员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

      君享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持有资产管理专项计划份额比例如下:

                                  在发行人处                       实际缴款
 序                劳动合同所                                                  专项计划
         姓名                     所担任的职        员工类别       金额(万
 号                  属单位                                                    持有比例
                                        务                           元)
                                  董事长兼总
  1     龙进军      科捷智能                      高级管理人员       3,000      44.44%
                                      经理
  2     薛力源      科捷智能       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600         8.89%
                                  董事、副总
  3     胡远辉      科捷智能                      高级管理人员       150         2.22%
                                      经理
                                  董事、财务
  4     陈吉龙      科捷智能      总监、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100         1.48%
                                    会秘书
  5      何叶      上海科而捷      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100         1.48%
                                  董事、公共
  6      田凯       科捷智能                        核心员工         500         7.41%
                                  关系负责人
  7      郭青       科捷智能      董事长助理        核心员工         500         7.41%
                                  事业部总经
  8     王文杰     上海科而捷                       核心员工         350         5.19%
                                      理
  9      孙袁      上海科而捷      研发总监         核心员工         300         4.44%
                                  工程技术副
 10     黄春阳     上海科而捷                       核心员工         180         2.67%
                                    总监
                                  事业部副总
 11      徐科      上海科而捷                       核心员工         140         2.07%
                                    经理
 12     谭秀迎      科捷智能       财务经理         核心员工         120         1.78%
                                           26
                                   在发行人处                    实际缴款
 序                劳动合同所                                                 专项计划
         姓名                      所担任的职      员工类别      金额(万
 号                  属单位                                                   持有比例
                                       务                          元)
 13     周钦兰      科捷智能        采购总监       核心员工        110         1.63%
                                   人力资源总
 14     郭增水      科捷智能                       核心员工        100         1.48%
                                       监
 15     须丹红     上海科而捷       市场总监       核心员工        100         1.48%
                                   生产制造总
 16      丁峰       科捷智能                       核心员工        100         1.48%
                                       监
 17     钟再茶      科捷智能        销售总监       核心员工        100         1.48%
                                   系统集成经
 18     李迎杰      科捷智能                       核心员工        100         1.48%
                                       理
 19      胡伟       科捷智能       软件副经理      核心员工        100         1.48%
                     合计                             —          6,750       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
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及相关费用。

      君享资管计划设立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5 日,已于 2022 年 8 月 8 日获得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产品编码:SXA896)。管理人及实际支配
主体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非该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
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君享资管计划获配 306.966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总量的 6.79%,其具体配
售结果如下表所示:

                        初始认购                                 新股配售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不
      投资者名称        股数(万                                 经纪佣金      限售期
                                     (万股)    含佣金,元)
                          股)                                   (元)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
 科捷智能 1 号战略配    452.1229      306.9660   67,164,160.80   335,820.80    12 个月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7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4,521.2292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21.88 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57.41 倍(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3.22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0.38 元(按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81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按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权益和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98,924.49 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778 号
《验资报告》。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9,787.39 万元(不含增值税)。发行
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项目                      不含税金额

   1     保荐承销费                                                 7,140.88
   2     审计费                                                     1,349.72
   3     律师费                                                      721.22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81.13

                                    28
  序号                   费用项目                       不含税金额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94.43
                       合计                                          9,787.39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89,137.11 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36,753 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十四、认购情况:本次发行数量为 4,521.2292 万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为 489.7813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0.83%,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475.3979 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2,475.3979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为 1,556.05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3643102%,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 1,523.7459 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32.3041 万股。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
为 32.3041 万股。




                                    29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普华永道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
字(2022)第 11020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
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
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的内容,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
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2)第 0046 号),
并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和“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
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以及招股意向书附录中的《审阅报告》。公司上市后
将不再另行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2022 年 1-9 月业绩预测情况

    公司预计 2022 年 1-9 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区间为 60,000.00 万元至 72,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36.92%至 64.30%;预计 2022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区间为-2,100.00 万元至-1,60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区间为-3,500.00 万元至-2,900.00 万元,亏损幅度同比将有所增加;公
司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而亏损幅度有所增加,主要是
由于业务及收入确认的季节性因素,在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同时,前期发生的
成本、费用及相应的亏损亦有所增加,此外,由于 2022 年上半年新冠疫情不利
影响持续蔓延导致项目交付周期增加及部分项目客户需求变更等因素,公司已交
付项目毛利率存在一定幅度下滑。
                                    30
    公司所处行业及业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主要收入集中于下半年度确认,
2022 年 1-9 月的预计亏损情况对全年业绩情况不具有代表性、相应情况与报告
期内各年度可比,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前述 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系
公司初步预计结果,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
诺。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各项经营业务正常运行,未发生重
大变化或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产品销
售情况、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技术人员、
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行业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
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在下述银行开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支行       38190101040032902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222146813747
   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802750200586713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科技支行   69060078801700000986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
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和销售价格、采购和销
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


                                         32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3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              0755-2397 6200
 传真:              0755-2397 0200
 保荐代表人:        谢方贵、胡峪齐
 项目协办人:        姜志成
 其他经办人员:      李甲稳、雷鑫、胡菁、焦志强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科捷智能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
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作为科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泰君
安自公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将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并指定谢方贵、胡峪齐作为科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
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谢方贵先生: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
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IPO、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IPO、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杭州小影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中国核工业建

                                      34
设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等项目。谢方贵先生在执
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胡峪齐先生: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自
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杭州小影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无
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等项目和其他若干企业的改制、辅导和上市工
作。胡峪齐先生在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
记录良好。




                                  35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重要承诺

    公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以下重要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和实际控制人龙进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前述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单位持有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上述锁定期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单位进行减
持的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
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
成的一切损失。


                                  36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的,本人/本单位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进行修订并予
以执行。”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科捷投资、科捷英贤、科捷英豪、科捷英才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
并及时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公司同意承担并
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的,本单位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进行修订并予以执
行。”

    3、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龙进军、陈吉龙、胡远辉、刘真国、何叶、薛力
源承诺:“1、本人在任职期间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任期
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
                                   37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进行减持的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

    4、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
性规定的,本人依照该限制性规定履行。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
失。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4、发行人监事承诺

    发行人监事郭增水、张晓英、唐丽萍承诺:

    “1、本人在任职期间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8
    2、公司章程对公司监事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本人
依照该限制性规定履行。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
失。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5、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刘真国、何叶、刘鹏、邱雪峰、侯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前述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39
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
失。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6、发行人最近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史竹腾、张立强承诺:

    “1、若自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本人
/本单位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则自取得新增股份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本单位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
报的时点距离本人/本单位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之日超过 12 个月,则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在发
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
派等导致本人/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若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
公司所有。

    3、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
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
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
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40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如实并及时申报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同意承担
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行人股东顺丰投资承诺:

    “1、若自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本单
位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则自取得新增股份取得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
位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若自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本单
位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之日超过 12 个月,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如实并及时申报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3)发行人股东汇智翔顺承诺:

    “1、若自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申报的时点距离发行
人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则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

                                    41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自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首次
申报的时点距离发行人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超过 12 个月,则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发行前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如实并及时申报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单位同意承
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行人股东金丰博润承诺:

    “1、就本单位于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通过股权转让取
得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对股份锁定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
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42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的规定。”

    7、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发行人其他股东易元投资、日日顺创智、邹振华、科捷自动化、姚后勤、方
卫平承诺:

    “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

    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
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
人/本单位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
损失。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
排有不同意见的,本人/本单位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
修订并予以执行。”

(二)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实际控制人龙进军承诺:

    “(一)持股意向

    本单位/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二)减持意向


                                  43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

    本单位/本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本人出
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单位/本人将认真遵守证券监
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单位/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单位/本人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价
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单位/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
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
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
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约束措施

    1、本单位/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
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单位/
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单位/本人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单
位/本人应上交发行人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
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赔偿投

                                  44
资者损失。

    2、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
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
成的一切损失。”

       2、发行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易元投资、日日顺创智、科捷投资、邹振华承
诺:

    “(一)持股意向

    本单位/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二)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

    本单位/本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本人出
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单位/本人将认真遵守证券监
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
本单位/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 100%(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合并计算)。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单位/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

                                    45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单位/本人本单位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在减持发行人股份
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
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单位/本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
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约束措施

    1、本单位/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
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单位/
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单位/本人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单
位/本人应上交发行人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
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2、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
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本人/本单位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

                                  46
的一切损失。”

    (2)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顺丰投资承诺:

    “(一)持股意向

    本单位/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二)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

    本单位/本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本人出
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单位/本人将认真遵守证券监
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
本单位/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 100%(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合并计算)。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单位/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单位/本人本单位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在减持发行人股份
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
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单位/本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若

                                  47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
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约束措施

    1、本单位/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
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单位/
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单位/本人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单
位/本人应上交发行人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
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2、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
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3)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金丰博润承诺:

    “(一)持股意向

    本单位/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二)减持意向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

    本单位/本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本人出
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单位/本人将认真遵守证券监

                                  48
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单位/本人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单位/本人本单位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在减持发行人股份
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
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单位/本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
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的规定。”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稳定股价的措施

    发行人科捷智能承诺:

    “(一)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

                                  49
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
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情形时,公
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董事(仅限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时: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

    第二选择为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的
股东投资款、上市公司分红等。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若公司回购股票后,公
司股票仍未满足“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若公司
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股票收盘价不低于
公司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不会致使公司将不
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三)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法律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履行
相应公告程序。该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在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终止
                                  50
执行该次回购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在前
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在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实际控
制人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在
提交增持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

    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稳定股
                                    51
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实际控制人龙进军承诺: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
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
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情形时,
本人/本单位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前提下,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之日
起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并在增持方案公告之
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本企业增持后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
市条件,本人/本单位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龙进军、田凯、陈吉龙、胡远辉、刘真国、何叶、
薛力源承诺:“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
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
情形时,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前提下,在触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在提交增持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增
持公司股票。本人增持后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本人增持股份行为
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科捷智能承诺:
                                   52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
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实际控制人龙进军承诺: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
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本单位/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
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科捷智能承诺:

    “(1)公司现有业务运营主要面临的风险的应对措施

    ①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提高解决方案能力和运营交付能力,
巩固和强化核心竞争力;公司将逐步完善覆盖全国的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大力
拓展国内市场,持续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不断提高海
外市场知名度。

    ②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的决策。公司将继续优化管理流程、建
立更加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计划的平稳实施、有序进行。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

                                  53
施

     ①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制定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②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长期回
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
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尽早
实现项目收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有)尽快得
到填补。

     ③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
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
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
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等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科捷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
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④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将加强企业
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
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
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
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

                                   54
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
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发行人的原因外,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实际控制人龙进军承诺:

    “1、本人/本单位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3、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单位
/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如果本单位/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
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
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
/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3、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龙进军、黄振宇、冯贞远、田凯、陈吉龙、胡远
辉、康锐、常璟、王春黎、刘真国、何叶、薛力源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5
    4、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
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接受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
“二、股利分配及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
策程序”。

(七)关于所持股份无权利限制及无对赌安排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股东承诺:

    “截至承诺出具之日,本单位/本人所持有科捷智能的股份目前不存在被质
押、冻结、信托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的情况,亦未涉及任何争议或纠纷。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之外,本单位/本人与
科捷智能以及科捷智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赌协议、

                                  56
估值调整协议以及任何可能损害科捷智能股权稳定性及利益的特殊协议或安排。”

(八)整体变更的个税承诺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邹振华、史竹腾、张立强、姚后勤、方卫平承诺:

    “如因有关税务机关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补缴或被追缴整体变更时全体自
然人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或因公司当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而承担罚款或损失,我将按照整体变更时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承担公司补缴(被
追缴)的上述个人所得税款及其相关费用和损失。”

(九)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科捷智能承诺:

    “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及时进行公告,并
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实际控制人龙进军承诺: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单位/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57
    若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
发生之日起,暂停从公司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单位/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单位/本人按上述承诺履行完毕时为止。”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
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
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履行完毕时为止。”

       4、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发行人律师中伦、发行人会计师
普华永道、资产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因其为发
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科捷智能承诺: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
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58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
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作出
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实际控制人龙进军承诺: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单位/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
单位/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
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单位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9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单位/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单位
/本人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0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4、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核心技术人员刘鹏、邱雪峰、侯朋
承诺: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十一)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科捷智能承诺如下:
                                 61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已于本次发行上市首次申报
前解除,上述股权代持的行为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通过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持有本公司间接股东
中的上市公司股票从而被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以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
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的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
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二)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
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实际控制人龙进军作出如下承
诺:

    “1、本单位/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
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未在与公
司及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相竞
争的业务。

    2、本单位/本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相竞争的企
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凡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有任何
                                   62
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
业务,本单位/本人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及子公司,由公
司或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公司
及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如果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公司或子公司经济损失的,
本单位/本人将赔偿公司或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单位/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
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实际控制人龙进军作出如下承
诺:

    “1、本单位/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
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未在与公
司及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相竞
争的业务。

    2、本单位/本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相竞争的企
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凡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有任何
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
业务,本单位/本人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及子公司,由公
司或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公司
及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如果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公司或子公司经济损失的,
本单位/本人将赔偿公司或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单位/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3、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针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实际控制人
龙进军已作出如下承诺:

    “若公司及其子公司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
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
机关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的,本人/本单位将在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收到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认定文件后,全额承
担需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滞纳金、罚款
或赔偿款项。本人本单位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
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

措施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
相关承诺已经按《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中对信
息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
诺提出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及时有效。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具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各项承诺及约束措施系承诺方真
实意思表示,且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上述责任主体签署的承诺书相关内容
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发行人相关责任主体签署的上述承诺合法、有
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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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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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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