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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捷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04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5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 21 号科捷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50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5,883,1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13.3641
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龙进军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
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黄振宇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董事冯贞
远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常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春黎因
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康锐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5,881,685 99.9905            1,500 0.0095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
号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
1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1,000         40.0000    1,500     60.0000    0    0.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童骏、卢垚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4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