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8-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对艾迪药业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艾
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 号),
艾迪药业于 2020 年 7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83,9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533 万元后,艾迪药业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76,407 万元。
截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210Z0012 号”
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金金额(万元)
ACC007 III/IV 期临床项目 5,610
ACC008 III/IV 期临床项目 9,020
创新药研发
ACC006 BCC II 期临床项目 3,340
及研发技术
1 ACC006 肺鳞癌化疗联用 II 期临床项目 7,010
中心大楼购
ACC006 PD-1 联用 II 期临床项目 5,260
买项目
ACC010 I/II 期临床项目 5,340
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置项目 3,700
2 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 20,33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5,000
合计 74,61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3,523.4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支付发行
费用及其增值税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创新药研发项目 3,251.33 3,251.33
2 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 202.13 202.13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9,546.62 9,546.62
合计 13,000.08 13,000.08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其增值税的情况
截止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其增值税总额
523.34 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10Z0076 号)。
四、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523.4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其增值税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支付发
行费用及其增值税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季李华 高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