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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6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 6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7,270,7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7,270,7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1.2549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1.254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王广蓉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257,258,720 99.9953 12,043 0.004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257,258,720 99.9953 12,043 0.004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257,258,720 99.9953 12,043 0.004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999,040 99.9772 12,043 0.022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 关 于 < 48,266,480       99.9750     12,043    0.0250     0 0.0000
         江苏艾迪
         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
         划 ( 草
         案)>及其
         摘要的议
         案》
2        《 关 于 < 48,266,480       99.9750     12,043    0.0250     0     0.0000
         江苏艾迪
         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
         法>的议
         案》
4        《 关 于 公 16,200,200      99.9257     12,043    0.0743     0     0.0000
         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
决。关联股东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9,450.0000
万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22.5000%;关联股东维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系实
际控制人控股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769.3400 万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18.4984%;关联股东 AEGLE TECH LIMITED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公司,持有
公司股份 1,620.0000 万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3.8571%;关联股东傅和祥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316.6280 万股,占公司表决权
总数的 3.1348%;关联股东巫东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
份 270.0000 万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0.6429%;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小双、蒋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
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