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艾迪药业一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
开 6 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
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
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
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应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
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建立在 2020 年经营情况
与 2021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进
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
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
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
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