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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4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江苏毅达并购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并购成长”)持有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4,561,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7%;江苏高投鑫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投鑫海”)持有公司股份 12,134,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89%;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基金”)持有公司
股份 3,640,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7%。并购成长、高投鑫海、人才基
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 30,336,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22%。并购成长、

高投鑫海、人才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受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
    上述股东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
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并购成长、高投鑫海、人才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6%(即 25,200,000 股)。减持期间为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按
照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并购成长、高投鑫海、人才基金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

                                    1
    私募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统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并购成长、高投鑫海、

    人才基金也是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股东并购成长、高投鑫海、人才基金出具的《减
    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并购成长、
               5% 以 上 非 第
高投鑫海、                        30,336,840        7.22% IPO 前取得:30,336,840 股
               一大股东
人才基金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并购成长、高投鑫海、

                                                                人才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并购成长、高投鑫                                     均受江苏毅达股权投资
                                    30,336,840          7.22%
第一组     海、人才基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
                                                                制,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控制。

                  合计              30,336,840          7.22%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减持方式                                          持原
  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因

并购成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8/11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
长、高        25,200,000   过:     持,不超          ~2022/2/6   格         得的股份 业务

投鑫          股           6%       过:                                               需要
海、人                              25,200,000
才基金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计划减持的股东在 IPO 前所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严格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项公开承诺。若未能履行相关承诺,

       除应当按照相关承诺内容接受约束外,另自愿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道歉;
           (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公司或投资者提出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或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3)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
       偿;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将在违反承
                                               3
诺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不得转
让其名下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履行相应的承诺或其他替代措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并购成长、高投鑫海、人才基金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主作

出的决定。在减持期间,并购成长、高投鑫海、人才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
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

                                        4
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并购成长、高投鑫海、人才基金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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