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恒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其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其实施主体事
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调整,将资金投入到有迫
切需求的研发领域,有利于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
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其实施主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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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其实施主体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与广州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广州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是基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所做出的交易行为。合同的签订及
执行,能够进一步聚焦自身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回收研发投入成本,提升市场
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拟转让技术项目
的市场价值经专业评估机构估值并出具《估值报告》,在此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
商确定,合同的履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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