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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4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
的《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
019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2022 年 7 月 19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称,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 8,600 万元,向江苏盛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丰医疗)购买其
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药业)19.9646%的股权。南大
药业主要销售注射用尿激酶等产品,本次投资后,南大药业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公司成为南大药业第二大股东。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14.1.1 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披露,截至 2022 年 4 月末,南大药业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4,891.0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0.79%;本次交易估值为 43,076 万元,相较于账
面净资产的溢价率为 780.7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的估值方法、
估值假设、估值参数,形成交易估值的具体计算过程;(2)同行业可比交易估值
情况,说明本次交易估值的公允性、估值溢价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3)南大
药业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南大药业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说明南大药业
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是否承担偿债义务。
    二、公告披露,本次交易后,公司取得南大药业 19.9646%的股权,南大药业
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且本次交易款项一次性支付。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
公司未收购南大药业控制权的原因;(2)南大药业的“三会一层”构成情况,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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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公司是否参与南大药业经营,是否有权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3)
本次交易未设置分期支付或业绩考核目标的原因,以及公司保障投资资金安全、
可回收拟采取的具体措施;(4)结合交易对价占公司最近一期在手货币资金余额
(扣除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比例,分析本次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募投项目实施
的影响。
    三、公告披露,南大药业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注射用尿激酶等产品,拥有注射
用尿激酶原料药到制剂完整的生产链。公开信息显示,2022 年 7 月,河北省医
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将南大药业评为“一般失信”企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近三年尿激酶粗品的产能、销售收入和主要客户情况,说明公司与南
大药业是否存在产品购销、业务往来等合作历史;(2)南大药业近三年注射用尿
激酶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市占率情况,结合该产品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以及南大
药业研发团队情况,分析南大药业的核心竞争力;(3)南大药业被评为“一般失
信”企业的原因,对其注射用尿激酶产品销售的具体影响。
    四、公告披露,公司现有产品包括尿激酶粗品,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向南大药
业提供尿激酶粗品,并在制剂生产销售方面进行深度合作。(1)南大药业对尿激
酶产品的潜在采购需求规模与公司尿激酶粗品产能的匹配情况,预计形成订单的
金额、预计合作年限,对公司业绩及原有客户关系维持的影响;(2)除产品购销
外,双方拟开展合作的具体领域及合作模式,是否存在其他与日常经营无关的交
易或资金往来安排。
    五、公告披露,本次交易对方为盛丰医疗,原持有南大药业 3,625.10 万元的
出资额,占南大药业出资额的 60.358%。公开信息显示,盛丰医疗于 2022 年 3 月
将所持南大药业股权进行质押,质押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2,175.06 万元,占其所持
股权的 60.00%,质权人分别为南京众雨恒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浩然生
物制药有限公司。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盛丰医疗实际控制人及背景信息,盛
丰医疗质押南大药业股权的原因及质押期限;(2)盛丰医疗所持南大药业股权,
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或其他权利负担;(3)相关质权人如行使质权,对南大药业控
制权结构、公司与南大药业后续合作是否构成潜在不利影响。
    请你公司独立董事逐项发表意见,请你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核查相关交易情况并逐项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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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前,披露公司及
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的要求,积极就《问询函》所
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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