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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迪药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09-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艾迪药业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合计为 1,082.05 万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
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 7,053.33 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1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本次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预计事项。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
                                            加后预      增加后    2021
                        关联     本次增     计 2022     占同类    年实      本次增加预
  关联交
              关联人    交易     加预计     年度日      业务比    际发      计额度的原
  易类别
                        内容       金额     常关联        例      生金          因
                                            交易额      (%)       额
                                              度
 向关联                 产品
             南京南大            7,000.00   7,000.00     73.17%    -       业务发展和
 方出售                 销售
             药业有限                                                      生产经营需
 商品/租                出租
             责任公司              53.33        53.33   100.00%    -       要
 赁房屋                 房屋

               合计              7,053.33   7,053.33       -       -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 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以上列示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军
                                            2
 注册资本                  6,00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8 年 7 月 31 日
 公司住所                  南京高新开发区 05、06 幢
                           溶液剂(外用)、栓剂、软膏剂、乳膏剂、散剂、原料药、消
                           毒剂的制造、销售;冻干粉针剂制造、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医学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医
 主营业务
                           药材料、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自有产品代理权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9.9646%;南京华泰国信医
                           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9.6337%;南京道兴投资
                           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持股 0.0987%;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持股 11.3752%;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全体股东
                           持股 9.2858%;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4.652%;南
                           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7.326%;陈雷持股 6.332%;姚
                           繁狄持股 5.000%;许志怀持股 5.000%;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持股 1.332%。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总资产:25,465.82 万元   净资产:4,891.09 万元
 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
                           营业收入:17,418.74 万元 净利润:1,285.91 万元
 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人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1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艾迪药业董事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药智数据库 2019 年至 2021 年三年来的累计数据,上述关联法人生产的
注射用尿激酶占据了我国人源尿激酶成品制剂市场份额的 41.36%,市场占有率
第一,且其依法存续经营,因此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
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 2022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等,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
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3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
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新增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具
体项目需求,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的交易。在公司生产经营稳
定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符合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
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相
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
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
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2、本次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4
则,未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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