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艾迪药业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83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恒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董事会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激励对象事项
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
合理预测和调整,能够继续促进激励对象发挥积极性,有效发挥激励作用,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激励对象的勤勉
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及激励对象的调整,并同意相应修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3、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现已成就,预
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并同意以 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7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130.21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监事总数 100%,反对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弃权票 0 票,占监事总数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是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何凤英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 2 票,占有表决权监事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票,占有表决权监事总数的 0%;弃权票 0 票,占有表决
权监事总数的 0%。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