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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迪药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及追认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及追认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艾迪药业使用及追认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艾迪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 号)
核准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9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9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53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6,407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12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
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能够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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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
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
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追认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2022 年 9 月 13
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投资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期间公司曾存在审议授权空窗期且在此
期间仍有进行现金管理之情形。
    上述现金管理情况已在 2022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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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
039)。公司在上述空窗期内使用合计 0.9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金金
   合作方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认购日期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额
                                     2021 年 8   2021 年 8   2021 年 11
 华泰证券          聚益第 21769 号                                          4,000.00
                                     月 19 日    月 20 日    月 25 日
 中国建设银行南                      2021 年 8   2021 年 8   2021 年 11
                   结构性存款                                               5,300.00
 京鼓楼支行                          月 19 日    月 25 日    月 28 日
      合计                                                                  9,300.00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对相关空窗期及空窗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本次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
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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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及追认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
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意对
空窗期及空窗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明确同意对公司前次在空窗期及空窗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及追认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及追认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
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相关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及追认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内容,并同意对空窗期及空窗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与
补充授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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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切实需要;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对空窗期及
空窗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及追认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及追认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
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及追认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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