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达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21-07-22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王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

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

监会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王勇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王勇先生的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我们认为,王勇先生具备所聘职位的履

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职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刘衍卉先生、张连海先生、双永旗先生、洪志强先生、

肇玉慧先生、公维军先生、李蜀生先生、张代斌先生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以上八人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以上八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等,我们认为,以上八人具备所聘职位的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职

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刘衍卉先生、张连海先生、双永旗先生、

洪志强先生、肇玉慧先生、公维军先生、李蜀生先生、张代斌先生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聘任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高静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中国证监会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高静女士的

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高静

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我们认为,高静女士具备

所聘职位的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职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

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高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段威   王翠苹   郭慧婷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