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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朋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8-07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0-00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1/3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
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
    2020 年 8 月 6 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芯

                                   2/3
朋微”)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
高余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
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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