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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朋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2-08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2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8
议案四: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议案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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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芯朋微”或“公司”)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
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
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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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
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
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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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 10: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 2 号 E 幢 24 层
     3、会议召集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立新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它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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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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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4)。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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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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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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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
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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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
合同、协议等文件)。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单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
会。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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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立新先生、
薛伟明先生、易扬波先生、周崇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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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伟先生、时龙
兴先生、邬成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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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经监事会提议,
提名赵云飞、鲁建荣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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