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18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1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4 月 8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 16 号芯朋大厦 2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8 日
至 2022 年 4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
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
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
2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
3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
6 《关于<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8 √
通合伙)为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
1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14 √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15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6 √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17 √
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18 √
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19 √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20 √
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21 √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
22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
23 √
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24 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 √
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3、4、5、6、7、8、9、11、12、13、14、
15、16、17、18、19、20、21、22、23、24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议案 2、3、4、5、7、8、10、11、12、13、15、16、17、18、19、20、21、
22、23 已经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4、15、16、17、18、19、20、21、22、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7、8、9、12、13、15、16、17、18、19、
20、21、22、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08 芯朋微 2022/3/3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
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
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 4 月 6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
—16:30)。
(五)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 16 号芯朋大厦 11 楼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 16 号芯朋大厦
邮政编码:214028
联 系 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0510—85217718
传 真:0510—8521772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4 月 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
告>议案》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
告>议案》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
5
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6
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
8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
9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
10
方案>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1
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12
理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13
理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14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15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
16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
17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
18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
19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20
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21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
22 -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
23 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
24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