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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朋微: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2-08-13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5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宜。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 109,883.88 万元(含本数),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
  1                                            39,779.57               38,428.29
        发及产业化项目
        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
  2                                            48,819.15               47,294.66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苏州研发中心项目                       24,644.15               24,160.93
                    合计                       113,242.87             109,883.88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1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 96,883.88 万元(含本数),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
  1                                           39,779.57             33,928.29
        发及产业化项目
        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
  2                                           48,819.15             42,794.66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苏州研发中心项目                      24,644.15             20,160.93
                    合计                     113,242.87             96,883.88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
行方案调整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将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
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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