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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朋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3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6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2 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
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为推进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中扣
除 13,000 万元,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 109,883.88 万元(含本数),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
  1                                            39,779.57              38,428.29
         发及产业化项目
         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
  2                                            48,819.15              47,294.66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苏州研发中心项目                      24,644.15              24,160.93
                     合计                      113,242.87            109,883.88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 96,883.88 万元(含本数),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
  1                                            39,779.57              33,928.29
         发及产业化项目
         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
  2                                            48,819.15              42,794.66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苏州研发中心项目                      24,644.15              20,160.93
                     合计                      113,242.87             96,883.88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
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

                                      2/5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的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无
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
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并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
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
行了修订,并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
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
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4/5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关于本
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无锡市锡商公益基金
会捐赠 300 万元人民币(叁佰万元整)用于支持基金会创建,聚焦民生补充提升。
本次对外捐赠是切实履行作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对公司当期及未来
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
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期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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