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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朋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3-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承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朋微”)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芯朋微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芯朋微签订承销及保荐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2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芯朋微经营情况,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芯朋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2 年,芯朋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2022 年,芯朋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5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芯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微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芯朋微依照相关规定健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7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芯朋微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芯朋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微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运行
       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芯朋微严格执行信息披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保荐机构对芯朋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行了审阅,不存在因信息披露文件出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现问题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况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2 年度,芯朋微及其控股股东、实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2022 年度,芯朋微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2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芯朋微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3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的情况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14    则;                                       2022 年度,芯朋微未发生相关情况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2022 年度,芯朋微不存在需要专项现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场检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芯朋微及相关主体在持续
 16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督导期间未出现该等情况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
        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技术不断革新,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
优势的重要手段。倘若公司今后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并制定新技术的
研究方向,或研发速度不及行业技术更新速度,公司可能会面临芯片开发的技术
瓶颈,对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研发支出较大,2022 年度研发费用为 18,908.8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26.28%。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需要对市场需求进行预判,研发出符合市场需
求的产品,推广使用。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未能开发出满足客户
需求的产品,公司将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前期投入的研发费用可能无法
全部收回。

                                        3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芯片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品设计方案存在被竞争对手抄袭的风险。
公司可能存在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产品的价格、技术产生不利影
响。

       (二)市场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从整体市场份额来看,目前国内电源管理芯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仍主要为欧
美企业,占据了 80%以上的市场份额,因此国内企业目前尚无法与德州仪器(TI)、
英飞凌(Infineon)、意法半导体(ST)等企业在产销规模上竞争。同时,国内 IC
设计行业发展迅速,参与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较
低,在技术实力、市场份额方面和境外竞争对手相比均存在差距,面临较大的国
内外品牌的竞争风险。若竞争对手利用其品牌、技术、资金优势,加大在公司所
处市场领域的投入,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和销售额形成挤压,从而影响公司的盈
利能力。

    2、客户认证失败的风险

    公司芯片产品需要通过客户测试认证才能进入批量供应。因下游产品存在更
新迭代,不论新老客户,每年都会有多款新产品需要进行客户认证,若客户测试
认证失败,存在客户选择其他公司产品进行测试认证的可能,从而导致该款芯片
不能在客户该款产品中形成销售。若公司连续多款产品在同一客户中认证失败,
有可能导致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产生质疑,从而导致公司不能获得新客户或丢失
原有客户,导致公司收入和市场份额下降,进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业务的技术含量较高,行业的进入壁垒也相对较高,但同时也对
公司研发、管理提出了更高难度的要求,从而使公司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
随着行业内对产品不良率要求的提高,若在上述环节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风险,可
能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导致客户流失、品牌受损。



                                    4
    4、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为 80.41%,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
高。如果上述供应商产能紧张、提价或由于某种原因停止向公司供货,将导致公
司短期内产品供应紧张或成本上升,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公司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的设计、研发及销售,
属于集成电路行业的上游环节。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在近些年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
的趋势,但由于该行业是资本及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技术的更迭,行业本身呈
现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并且行业周期的波动与经济周期关系紧密。如果宏观经济
发生剧烈波动或存在下行趋势,将导致行业发生波动或需求减少,使包括公司在
内的集成电路企业面临一定的行业波动风险,对经营情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报告期内,受到地缘政治形势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叠加影响,消费电子领
域市场规模受到了较强的冲击。终端销量的下滑也让下游客户在备货策略上更为
保守,新产品的推出时间有一定程度的后延。

    (五)其他重大风险

    1、政府补助不能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大。政府补助记入公司非
经常性损益,且公司未来能否持续获得大额政府补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因
政府补助波动导致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2、实际控制人风险

    张立新先生持有公司 30.27%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有实质性影响。若实际控制人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
重大事项进行干预,将可能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违规事项



                                     5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解释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2022 年度/2022 年   2021 年度/2021 年
      主要会计数据                                                   增减变动幅度(%)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元)                  719,591,403.82      753,171,012.92                -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9,844,436.30      201,280,924.67               -55.36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58,006,935.00      151,921,858.03               -61.82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1,852,291.68      256,617,725.96               -79.79
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470,726,007.29    1,514,677,280.07                -2.90
产(元)
总资产(元)                  1,720,140,222.40    1,634,436,876.14                 5.24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9                1.78               -55.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9                1.78               -55.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51                1.35               -62.22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9               14.45   减少 8.36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3.93               10.91   减少 6.98 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6.28               17.49   增加 8.79 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5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61.82%,主要系受半导体下行周期影响,
公司营业收入出现小幅下滑,同时公司积极扩充以研发为主的高素质人才团队、
加大工业及车规产品的开发力度,研发费用大幅上升导致利润减少。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79.79%,主要系公司人员规模增大、
人均薪资提升导致薪酬费用增加叠加本期采购掩膜版、圆片、封装费等支出增大
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55.62%,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55.62%,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62.22%,主要系净利润下降所致。

                                            6
    综上,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

    (一)基于核心技术平台的产品布局和阶梯式增长模式

    1、先进的“高低压集成技术平台”

    公司成立之初,专注于技术平台的开发,对当时国内空白、难度很大的“700V
单片高低压集成技术平台”启动研发,从特殊高压半导体工艺和器件平台技术开
始研发试验,再到电路、版图和系统设计,历时两年,研发完成了 700V 单片
MOS 集成 AC-DC 电源芯片系列,能够很好地帮助整机客户达到全球日益严苛的
电子设备电源待机功耗标准,并在中小功率段提供外围极为精简、小体积的电源
芯片方案,打破了进口产品的垄断。多年来,公司对该技术平台持续投入,迭代
更新,目前量产品种已逐步从第三代“智能 MOS 超高压双片高低压集成平台”,
升级至第四代 Smart-SJ、Smart-SGT、Smart-Trench、Smart-GaN 的全新智能功率
芯片技术平台。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保证核心技术平台的先进性,以保证芯
片产品的技术优势。

    2、基于自研器件工艺基础平台的可靠性技术

    公司除了芯片设计人才之外,还拥有半导体器件和工艺制造方面的专家团队,
在晶圆制造工艺和半导体器件技术方面积累深厚,因此公司在产品生产环节中能
够更好地与晶圆供应商深度协同,指定供应商采购符合芯片性能的原料,制定更
优的器件结构,与供应商共同研发优化改进晶圆供应商的工艺流程并形成独有的
工艺从而对竞争对手形成技术壁垒,通过质量工程师对芯片的器件工艺参数进行
及时质量监控,并定期对供应商的内部质量系统运作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从晶圆
生产加工方面提升了芯片的性能和可靠性,通过量产前严格的试产检验,降低早
期失效的几率,保证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公司基于 ISO22301 业务
连续性管理体系 BCMS 要求,深入开展业务连续性的升级优化,扩大并赋能多
层次供应商,提升交付水平。

    3、基于技术平台的产品布局和阶梯式增长模式

                                   7
    基于不断升级的核心技术平台,公司产品线不断丰富,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
稳步上升。2022 年,针对白电冰空洗市场,公司持续完善驱动产品系列,在 AC-DC
产品已覆盖的整机上搭配 Gate Driver(HV&LV),提升公司在白电市场的 SAM;
针对手机品牌商市场,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集成快充初级控制功率芯片、次级同步
整流芯片及 PD 协议芯片的全套片方案逐渐上量,下游应用场景从 10W 到 100W、
从硅基到氮化镓全覆盖;针对工业级电源市场,开发了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
耐冲击、可交互的工业级电源管理及驱动芯片,并逐步形成系列化产品,为工业
级通讯设备电源管理及驱动芯片领域实现自主可控做出贡献。公司始终有序的依
托核心技术平台,不断拓展新的产品线,不断拓展业务增长路径,扩大下游行业
应用范围,实现阶梯式稳步增长。

    公司主要产品覆盖了电源管理芯片的大部分技术种类,产品应用市场覆盖了
家用电器、标准电源以及工业设备等重点领域,随着公司产品线的丰富完善,已
实现从过去单一提供高压电源管理芯片,逐步发展为向客户整机系统提供从高低
压电源、驱动及其配套器件/模块的功率全套解决方案。同一台整机中可以应用
AC-DC、DC-DC、Gate Driver(HV&LV)、IGBT 等多品类电源管理芯片,缩短
了终端客户的开发周期,显著提升公司各产品线的协同效应,提高销售效率。

    (二)技术团队研发优势

    1、高水平的研发团队

    公司成立 17 年来始终专注于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以自主创新为经营核心宗
旨,研发实力突出,特别在高低压集成半导体技术方面具有优势。公司参与了《家
用电器待机功率测量方法》、《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和《智能家用电器系
统架构和参考模型》等多项国家技术标准的起草制定,获得了 2020 年度国家技
术发明奖二等奖、“第六届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2019 年第十四届“中国芯-优
秀技术创新产品奖”、2019 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等多项行业荣誉奖项
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公司拥有博士后企业工作站和江苏省功率集成电路工程
技术中心。

    公司核心技术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形成了有序稳定的中青年人才梯队。目前,
公司已形成了一支拥有 4 名博士领衔,共计 238 人的高水平研发团队,占公司员

                                    8
工比例 70.41%。

    2、持续的研发投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研发投入,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投入为 18,908.8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6.2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取
得国内外专利 87 项,其中发明专利 67 项,另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112 项。
公司在模拟和数字电路设计、可靠性设计、半导体器件及工艺设计、器件模型提
取等方面积累了众多核心技术,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和独特的技术优势,
多项芯片产品为国内首创,替代进口品牌,快速占领市场。

       (三)基于行业标杆客户的产品推广模式

    公司产品在整机/模块产品中获得了知名终端客户的认可是打入进口品牌所
控制市场的前提,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打开了广阔的空间。下游应用行业的标杆客
户收入规模大、产品种类齐全,是下游行业产品发展的引领者。公司产品获得行
业标杆客户的认可后,有利于得到下游行业其他客户的认可,引导其替代进口产
品。

       (四)产业链协同和区位优势

    公司位处江苏省无锡市,是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传统优势区域,周边配套产
业链完备,有利于公司与上游芯片制造、封装厂商实现产业链协同。公司与华润
微电子、华天科技、长电科技等业内主流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厂商建立起了密切
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了多种特色工艺,更好地保证了公司产品的工艺优势,实
现了公司产品的供货及时性、高可靠性和低上机失效率。

    综上所述,2022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
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




                                     9
       2022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18,908.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3.53%,主要系
公司积极储备人才,研发人员薪酬增加;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随着工业及车
规产品项目的大力推进,研发材料等直接投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取得国内外专利 87 项,其中发明专利
67 项,另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112 项。其中,2022 年度获得新增授权专
利 4 项,新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24 项。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下: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6                      2             155                  67
实用新型专利                      0                   2              31                  20
外观设计专利                      0                   0                  0                  0
软件著作权                        1                   0                  1                  0
其他                          41                  36                234                  146
       合计                   58                  40                421                  233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8,2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
28.30 元,共募集资金 798,0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5,568,924.2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22,491,075.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苏公 W[2020]B06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8110501012201559911                   855,841.51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510904133110101                      11,199.46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510904133132501                                 -    美元户


                                             10
交通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322000640013000353108                        -       活期存款
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        1103020129200037665              575,480.12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无锡新吴支行        408450100100216923                   818.14       活期存款
江苏银行无锡诚业支行         24410188000208205                  5,846.91      活期存款
        合   计                                             1,449,186.14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722,491,075.72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403,657,772.42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3,699,426.87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26,509.44
 减: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3,617,000,000.00
 加:赎回理财产品收入                                                 3,567,000,000.00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产品收益                                           22,658,076.65
 减:补充流动资金                                                          183,800,000.00
 减:回购股份资金                                                          109,915,111.2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1,449,186.14
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补充流动资金 18,38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4,680.00 万元,募投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3,700.00 元

    2022 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元)
 上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286,292,659.23
 减:本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251,236,937.48
 加:本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481,640.94
 减:本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18,488.79
 减:本年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830,000,000.00
 加:本年赎回理财产品收入                                             1,038,000,000.00
 加:本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产品收益                                        4,845,423.48
 减:本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37,000,000.00
 减:回购股份资金                                                          109,915,111.2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1,449,186.14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11
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芯朋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一)直接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立新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34,301,000          30.27%
       易扬波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4,662,000            4.11%
       薛伟明                   董事                   1,557,000            1.37%
       李海松               副总经理                    120,000             0.11%
        曾毅             董事兼副总经理                 108,000             0.10%
       鲁建荣                   监事                    80,000              0.07%
       易慧敏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3,000              0.03%
        祝靖                副总经理                    12,000              0.01%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芯朋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未有间接持股情况。

       (三)通过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
占总股本比例的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类别         票数量(股)      的比例
                    董事、总经理、     第二类限制性
 1        易扬波                                              150,000          0.13%
                      核心技术人员         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
 2        薛伟明         董事                                 100,000          0.09%
                                           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
 3         曾毅     董事兼副总经理                            100,000          0.09%
                                           股票



                                           12
                                  第二类限制性
 4      李海松      副总经理                       40,000        0.04%
                                      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
 5       祝靖       副总经理                       40,000        0.04%
                                      股票
                 财务总监、董事   第二类限制性
 6      易慧敏                                     75,000        0.07%
                     会秘书           股票

     (四)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芯朋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芯朋微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1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志强                何凌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