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资
料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
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