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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冠电气: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15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9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樊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1 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
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董事会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樊崇、徐学亭、马英
林、贾娜、王海霞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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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金冠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定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
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有利于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公司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实施该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樊崇、徐学亭、马英
林、贾娜、王海霞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
况,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
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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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归属数量和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
授权益或在授予前离职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
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等;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3)在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本
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时,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
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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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
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樊崇、徐学亭、马英
林、贾娜、王海霞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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