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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冠电气: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8-03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5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7 月 14 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

公告。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修订。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
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除下列 1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激励对
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股)         (股)

    1        岳康乐        2022 年 2 月 8 日           0             943


    经公司自查及上述激励对象确认,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

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
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
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
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综上,除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

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上述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
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在自查期间,未发
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
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