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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冠电气: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2-07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信臣路 88 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1,394,38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1,394,3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8.049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04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樊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贾娜女士出席会议;其他 1 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1,394,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增加 2022    2,116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度日常关联      ,188      00
          交易额度预计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年夫兵、罗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