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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冠电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16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省南阳市信臣路 88 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7,607,81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7,607,8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3.460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3.46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樊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贾娜女士出席会议;其他 1 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7,607,8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公司 2023     8,587,769 100.      0 0.0000       0  0.0000
         年日常关联交                0000
         易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昆、原小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