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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睿雷达: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29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作为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方面的信息,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括:曹春方先生、陈坚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个人

基本情况如下:

    1、曹春方,男,公司独立董事,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 年 6 月博士毕业于南开大学商学院;2012 年

9 月至 2017 年 10 月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17 年 11 月起进入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任教;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2 月至

今任广州华银健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12 月至今任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

今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2、陈坚,男,公司独立董事,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国际商法和国际私法硕士。200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

师、合伙人;2015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今任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2022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江龙船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复兴亚洲丝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我们按照规定出席

了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了解后,根据规则要求,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相应的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以自身积

累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

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为公司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大会的次
            次数                数                           议           数
 曹春方       6        6          6        0       0         否             1
 陈坚        6         6         6         0       0         否            1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在各自任期内,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及委员会实施细则行使职权,召集或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充分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公司科学

治理水平。

    (三)对现场考核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

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另外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的沟通,认真

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IPO 项目进展情况等,并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同时,我们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询问公司相关信息,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在我们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的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主动及时汇报

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

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充分尊重独立

董事工作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

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报告期内的审计工作情况和资质

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满足公司审计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公司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推进

内部控制的实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各项经营

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保障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有效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

见和建议,在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方式查阅了解、分析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

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在客观公正的基

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持
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承忠实审慎、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同时,我们将充分利

用我们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




    特此报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春方、陈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