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豪森股份:豪森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作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
森股份”)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有三名独立董事:张文强先生、李日昱女士、刘金科先生,
分别为管理、会计、法律等方面专家。具体简历情况如下:
     张文强,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
年至 2002 年担任沈阳新光华晨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技术科长,2002 年至 2011
年担任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海外技术部长,2011 年至 2015 年担任华晨宝
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15 年至 2017 年担任宝鸡吉利发动机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豪森股份独立董事。
     李日昱,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0
年至今在东北财经大学任教,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豪森股份独
立董事。
     刘金科,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7
年至今在东北财经大学任教,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豪森股份独立
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张文强                   6              6                   否
       李日昱                   6              6                   否
       刘金科                   6              6                   否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职
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
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职,主动召集和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
在审议和决策董事会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 年,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其中,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我们对 2020 年度董
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
通过。
     3、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
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在报告
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发生的;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
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全资子公司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的担保。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监督,公司均按照相关
要求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经审核,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的,我们认为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
况,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主体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
诺事项的情况发生。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业务。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等情况。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对
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为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做
出了积极的贡献。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观 2020 年,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完善,财
务运行稳健、健康,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
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1 年,我们仍将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和作用,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各成
员、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确保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
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为进
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做出努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确保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文强、李日昱、刘金科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强




                                                           年      月       日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金科




                                                           年      月       日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日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