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豪森股份: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1-12-23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毛铁军等 8 名深圳市新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浦自动化”)股东
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浦自动化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对同一或者相
关资产购买、出售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