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股份:豪森股份董事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1-12-23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毛铁军等 8 名深圳市新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浦自动化”)股东发
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浦自动化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
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以及签署相关协议期间,采取
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
人名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3、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大连豪森
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
4、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5、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7、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与毛铁军等 8 名新浦自动化股东签署了附生效
条件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毛铁军等交易对方关于深圳市新浦自
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
事会及全体董事将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
说明》之盖章页)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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