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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森股份:豪森股份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9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2021 年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科学决策。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
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日昱女士、张继周先生、刘金科先生 3
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李日昱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并通过的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1 年 4 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
员会 2021 年第一次
                        26 日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会议
                                     6、《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
                                     况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1 年 6 月
员会 2021 年第二次                   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 日
       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1 年 7 月
员会 2021 年第三次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0 日
       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1 年 10 月
员会 2021 年第四次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6 日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
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和充分了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
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义务和责任。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积
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要求,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建立了合规、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经营层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复合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范要求。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准确、完整的,对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做了充分的说明和披露,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与公司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有效沟通
    审计委员会就年报审计等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有
效沟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照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
积极参与公司的规范治理,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
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
及与公司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有效沟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秉持审慎、客观、独立
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职能,保障并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
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