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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森股份:豪森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
                    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毛铁军等 8 名深
圳市新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浦自动化”)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
合计持有的新浦自动化 86.87%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进行,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交易方案中其他未调整内容保持不变。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并与毛铁军、唐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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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等 8 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毛铁军等交易对方
关于深圳市新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和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新浦自动化 86.87%股权,深圳市永
                                                   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     新浦自动化 100.00%股权
                                                   持有新浦自动化 13.13%的股权不
                                                   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交易作价     26,750.00 万元                      23,238.41 万元
  发行价格     25.99 元/股                         25.88 元/股
发行股份数量   10,336,164 股                       8,979,288 股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21,500.00 万元               不超过 17,988.40 万元
    金额
               节能型锂离子电池充放电系统项目      节能型锂离子电池充放电系统项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9,750.00 万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994.20 万
各募投项目拟
               元,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元,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0,750.00 万元,重组相关费用   金额 8,994.20 万元,重组相关费用
               1,000.00 万元                       1,000.00 万元
注: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均系按照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得出的发行数量。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均未发
生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
规定,由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涉及调减标的资产和调减募集配套资金,其中调减
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
量的比例均不超过 20%,且变更标的资产对其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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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无需召开股东大会重新审议。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
议案,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
意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调整,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交易方案调整重新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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