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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森股份:豪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6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编制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
等情况,充分分析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
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
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
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未来公司整体发
展方向,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公司科创属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具体事宜和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有利于推动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强                    刘金科                      李日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