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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森股份:豪森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2-06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5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11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

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14

议案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八: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16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7

议案十: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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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半
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
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
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
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
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
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
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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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
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
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
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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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 13 点 30 分
     2、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 9 号大连豪森设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宣读各项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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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
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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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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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运营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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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市场情况,提出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监管部门对发行对
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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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
行: 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
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
超过 38,4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28,000,000 股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
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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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
需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9,3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池、驱动电机智能装
  1                                                   102,244.37           69,600.00
                          备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9,700.00           29,700.00
                               合计                   131,944.37           99,3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
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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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
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
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逐项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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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
制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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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
制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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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
制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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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

                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文件精神和要求,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情况
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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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大连
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77)、《大连豪森设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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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
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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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
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授权董事会聘请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相关服务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变化、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在
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登
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并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各项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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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新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政策规定或新的市场条件,延期或终止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作相应调整;
     9、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
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
成之日。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即同意由董
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
宜,并同时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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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强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运行透明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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