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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森股份:豪森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6  

                        公司代码:688529                                                公司简称:豪森股份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大连豪森瑞德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2.9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0.1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运营管理层面:决策管理、授权管理、日常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

     会计管理层面:财务报告;

     业务控制层面:信息与沟通、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成本与费用、存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投资、信息系统;

     内部监督层面:日常监督、专项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原材料采购风险、存货管理风险、销售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会计信息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的经营模式,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5%,但达到或超过合并报
                   5%                                                   2.50%
                                               表利润总额的 2.50%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
重大缺陷           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
                   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重要缺陷
                   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务损失金                                 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
                   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含)                             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额                                             及 500 万元以下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
重大负面影响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处罚                     罚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
                     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
重大缺陷
                     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
                     影响的情形。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注
重要缺陷
                     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公司 2022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会计差错更正原因为财务人员疏忽所致合并抵消错误,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增加 5,855.54 万元。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 2022 年 7-9 月及 2022 年 1-9 月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利

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均未受影响,受此影响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综合毛利率从 25.75%增长至 27.06%。
       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加强对财务团队管控,不断加强财务队伍的建设,培训员工的专业知识,尤

其是合并报表编制能力及分录抵消技能,切实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核算、管理能力和复核力度,

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财务报告编制质量。同时,加强公司管理层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学习与落实,让公司的治理更加的规范,切实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出

具的《关于对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德熙、赵方灏、许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

3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公司被大连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具体情况为:因公司 2021 年 9 个产品项目的收入

确认日期与终验报告日期不一致,其中将 2021 年 3 月已完成终验收的某项目收入计入 2021 年 4 月,涉

及金额 3,596.67 万元,导致公司披露的 2021 年一季报中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的规定。董事长董德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方灏、董事会秘

书许洋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

任。因此,大连证监局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及

董德熙、赵方灏、许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已经采取了整改措施,具体包括:

     (1)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公司 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进行更

正。

     (2)制定项目《终验收策划与执行流程》,加强项目终验收环节的管理,明确项目终验收责任岗位

人员,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并严格对该环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严要求、落责任、强执行” ,

尽最大努力在中期财务报告较短的编制披露期里尽量准确的预计并获取项目通过终验收的准确时间,不

仅仅以合理预计、谨慎处理并期后验证的方式和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3)提升业务与财务沟通的时效性,对项目终验收环节进行预判管理,最终确保项目终验收报告

与收入确认保持高度一致性。避免出现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尤其是在一季报和三季报编制和披露时限

要求较紧的情况下。

     对上述事项,公司已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总体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2023 年

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基础规范和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

查机制,加大内部控制培训力度,提升内部控制的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董德熙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