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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辉光电: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8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为
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
作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