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和辉光电: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30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和辉光电
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制定持续督导计划,并依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据工作计划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和辉光电签订《保荐协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2
      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和辉光电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业务情况,对和辉光电开展了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1年度,和辉光电在持续督导期间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4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1年度和辉光电及相关当事人在持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5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诺等事项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培训、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口头交流等形式督导和辉光电及其董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已督促和辉光电依照相关规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7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司治理制度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相关内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部控制制度,且得到了有效执行,未发
8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存在失效的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情况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建立健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信息披露制度,并按制度规定严格执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行,并已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重大遗漏                                   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 2021年度,保荐机构对和辉光电的信
10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2021年度,和辉光电及其控股股东、
11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2021年度,和辉光电及其控股股东、
12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
      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 2021年度,和辉光电不存在应及时向
 13
      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4                                            2021年度,和辉光电未发生该等情形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15                                            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并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已按规定对和辉光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
      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
 16                                          2021年度,和辉光电不存在该等情形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
      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
      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
      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需整改的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2,054.6,515.82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若公司不能尽快实现盈利,公司在短期内无法
完全弥补累积亏损,存在短期内无法向股东现金分红的风险,将对股东的投资
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具有技术密集性和资本密
集性,行业对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等要求较高,需要持续投入新技术及新产品
的研发,同时生产运营的固定资产投入也较大,且从项目建设到达成规划产能、
完成良率爬坡、实现规模效益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因此在投产前期,由于固
定成本分摊较大,行业厂商通常因单位成本较高而产生亏损,甚至可能存在产
品毛利率在一定时期内为负的情形。随着技术工艺的成熟、产品良率提升以及
产量的增加,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公司毛利率和净利润率正逐步改善。

    (二)产能不足的风险

    公司通过重点发展刚性产品的差异化市场竞争策略参与市场竞争,取得了
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较好的市场份额,但公司与同行业龙头企业产能规模方面
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市场公开信息统计,三星电子目前拥有 5 条产线,量
产产能达到 436K/月;LGD 拥有 3 条产线,量产产能达到 84K/月;京东方拥有 3
条产线,量产产能达到 100K/月;公司当前仅有 2 条产线投产,截至报告期末,
量产产能为 30K/月,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经营风险

    1、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设立之初即专注于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而非在拥有其他半导
体显示面板业务(如 LCD 面板)基础上介入 AMOLED 显示面板生产,在 AMOLED
半导体面板业务投入较大、前期未能实现盈利的背景下,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
为公司贡献一定比例的业绩。同行业公司京东方、深天马、TCL 科技等均系在拥
有大规模 LCD 产能的基础上介入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的,一定程度上可
以适当分散 AMOLED 面板业务的投资风险。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中小尺
寸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
AMOLED 面板产品,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仍继续坚持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业
务,基于对 AMOLED 面板产品的依赖度依然较大,因而公司业绩受 AMOLED 面板
下游需求和行业竞争的影响较大,分散业务风险的能力较弱,面临产品结构单
一的风险。
    2、公司关键设备、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

    公司的关键设备包括离子注入设备、退火设备、曝光设备、刻蚀设备、蒸
镀设备及封装整合设备。报告期内,公司的关键设备 100%通过进口,主要由日
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公司生产提供。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导
致设备供应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出台针对境内企业的限制性贸易政策,可能会对
公司未来的产能扩张、设备升级改造形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中,芯片、偏光片及基板玻璃主要由境外厂商生产。若
国际贸易政策出现变动,前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或供应链稳定性
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盈利水平
和经营业绩。

    3、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技术人员的依赖度较高。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拥有研发人员 915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 22.32%。未来,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
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将难以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甚至导
致现有骨干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负,主要原因是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
行业系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行业对技术和工艺要求较高,所需固定
资产投入较大,且从项目建设到达成规划产能、完成良率爬坡、实现规模效益
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一般前期由于固定成本分摊较大,导致单位成本较高而
产生亏损。如果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无法实现技术工艺的持续优化改进、产品
良率提升以及产量的增加,则规模效应难以显现,面临毛利率难以改善的风险。
若未来毛利率持续为负,将给公司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1、关键原材料供应风险

    2021 年缺货潮贯穿整个面板产业链,受新冠疫情、国际贸易摩擦、局部战
争及地缘政治争端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面板上游核心原材料的供应安全
已对产业链产生了实质性威胁。

   尤其在上游 AMOLED 芯片领域,现有主要的芯片设计商仍为日韩及台湾地区
设计公司,其芯片投片与封装测试供应商也多集中在韩国、新加坡与台湾地区。
境内新型显示产业国产化配套程度相对较低,设计、制造、封装技术大多仍处
于产品验证阶段,尚未导入批量生产。面对不稳定的全球大环境,公司需要大
力加强供应链的上下游合作及风险管控,保障稳定生产。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全球面板领导厂商三星电子等,在 AMOLED 面板领域依然拥有产能规模、新
技术开发及客户资源等优势。随着国内各面板厂商产能逐渐释放,供给智能手
机、智能穿戴等消费类电子终端产品的产能充足。此外,全球疫情持续,IC 供
应紧张,贸易摩擦等因素将进一步加大行业的整体市场竞争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1、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2021 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继续在中国和全球范围内爆发。疫情对宏观经
济、各行各业造成了显著影响。我国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
控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疫情防控效果。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严格执行政府部门
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指导,制定了有效的疫情应急防控计划,实施了各项防护措
施,确保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安全生产。

   公司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较高,疫情期间没有停工停产。但公司部分重要
原材料及核心设备在中国境外采购,国际航班的减少及运力的紧张使得材料、
设备供应商的交付周期变长、运输价格的上调等,将导致公司采购成本的上升。
同时受疫情隔离要求,境外供应商不能及时提供技术配套服务。因此未来若疫
情在全球范围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公司可能面临供应交期延长及成本
增加的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与销售业务,通常以美元、日元等外币定价并结算,外
汇市场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公司汇兑损益。未来,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
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本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汇率波
动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同期增减     2019年
                                                                 (%)
 营业收入                 402,054.66          250,205.44           60.69  151,308.53
 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           398,724.57          245,584.77          62.36                   /
 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
                          -94,515.82          -103,611.54        不适用       -100,596.9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07,025.52         -107,291.05        不适用       -102,837.63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9,410.72          -17,885.36         不适用       -40,868.26
 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
                         2021年末            2020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9年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
                         1,739,833.41        1,034,135.65         68.24   1,100,447.20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3,313,960.11        2,477,067.01         33.79   2,287,696.16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0              不适用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0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9        -0.10             不适用        不适用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增加3.17个百分
                                     -6.54        -9.71                            -9.58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增加2.64个百分
                                     -7.41       -10.05                            -9.79
 均净资产收益率(%)                                                    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减少3.90个百分
                               10.23   14.13                      27.52
 %)                                                         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2,054.66 万元,较上年同期 250,205.44
万元增长 60.69%,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 398,724.57 万元,较上年同期 245,584.77 万元增长 62.36%,
主要系第 6 代 AMOLED 生产线产能释放,总出货量增加。其中,公司重点发展的
平板/笔记本电脑类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本期出货量大幅增加。

    202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410.72 万元,上年同期为-
17,885.36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
现金的增幅大于购买商品支付现金的增幅,规模效应初步显现。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313,960.11 万元,较上年期末
2,477,067.01 万元增加 3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739,833.41
万元,较上年期末 1,034,135.65 万元增加 68.24%。公司的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增加主要系公司在本期收到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54%,较上年同期-9.71%增加 3.17
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在本期收到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验丰富的运营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行业技术队伍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半导体及显示面板相关的行业经验,能够对
行业趋势进行深入判断,并在把握行业和公司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公
司发展的战略和经营规划。公司董事长傅文彪先生曾在上海压缩机厂、上海电
线电缆集团公司等多个企业担任厂长或总经理职务,并于 1997 年出任华虹 NEC
副总经理,参与领导了国家“909 工程”中国大陆第一座 8 英寸半导体工厂(华
虹 NEC)的建设与运营。2001-2008 年期间,傅文彪先生担任上海市政府信息化
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并兼任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2009-2016 年期间,傅文彪先生担任华虹集团董事长,并兼任华虹半导体
(1347.HK)董事长、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具有丰富的半导体相
关产业运营管理经验。

    公司秉承“勇敢、诚实、智慧、谦和”的企业精神和“专注打造中国最好
的 AMOLED 显示屏”的企业使命,吸引了来自中国、中国台湾以及日本等国家和
地区的具有丰富经验的半导体显示面板及相关行业的专家,组建了成熟的核心
技术人员团队,包括刘惠然博士、陈志宏博士、森本佳宏博士、太田透嗣夫先
生等多位行业专家,部分核心技术成员拥有全球知名半导体或显示面板公司多
年的工作经历,在不同的技术方向具有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经验,为公司新技术、
新产品以及新工艺的创新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公司拥有一支以国际先进的研发理念为依托、专注于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
板自主研发和创新的国际化人才技术队伍,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背景,同
时具备跨专业知识背景、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共有技术人员 1268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 30.93%,其中:本科学历人员
732 人,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为 57.73%;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483 人(博士学历
33 人),占技术人员的比例为 38.09%。

    2、持续的新技术研发投入和行业领先的产品创新

    面板设计研发方面,公司积累了包括高效驱动晶体管临界像素补偿电路设
计技术、双向扫描信号产生电路设计技术、反缺陷光学补偿技术、高效率高寿
命发光器件设计技术、高强度面板机构设计技术、柔性曲面显示设计技术、轻
薄耐弯折显示设计技术等 7 大类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设计核心技术。同时,
基于客户技术要求、行业技术难题以及市场技术风向,公司持续进行新技术开
发,不断提升核心技术。

    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核心技术的积累为产品创新设计能力与产品规格指
标提升、满足下游应用领域多样化需求以及开拓并提升市场份额创造了条件,
基于不同的应用领域,公司新产品研发通过明确的分工和全流程管理,保证了
良好的研发效率及产出。自 2014 年第四季度、2015 年第四季度公司分别量产首
款智能手机类显示面板产品和智能穿戴类显示面板产品,以及随着公司第 6 代
AMOLED 产线的建设,2020 年第二季度公司首款平板电脑显示面板产品量产后,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量产更大尺寸、更高规格的旗舰平板电脑显示面板产品,
充分赢得 AMOLED 半导体显示在平板/笔记本电脑领域渗透率不断提高的领先优
势,2021 年下半年公司进一步开发中大尺寸 AMOLED 显示产品,使公司保持持续
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 4.11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16.36%,占营
业收入比例为 10.2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美国、日本、韩
国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专利局共获得授权专利 1048 项,其中发明专利
752 项。

    3、高标准的生产技术保证及灵活储备的制造产出能力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生产过程要求极高的精度,并需满足极高的
可靠性、稳定性和一致性,对设备运行、材料配方以及生产工艺等因素的变化
极为敏感,公司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设备方面,在保证稳定且良
好的产出水平的前提下,公司与关键设备供应商紧密合作,结合研发试验产线、
量产产线对设备进行调试、改进与升级,进一步提高生产的稳定性与效率。材
料配方方面,公司通过多方面因素评估筛选材料实现高效率和高寿命性能的器
件开发,并优化保证材料对生产量产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生产工艺方面,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生产需要经过阵列工程、有机成膜工程、模组工
程近 200 道工序,涉及温度、压力、速度、角度等众多工艺参数,公司通过长
期跟踪生产数据,自主开发了高迁移率低温多晶硅制造、超高分辨率光刻制造、
高精密刻蚀制造、高均匀性有机成膜制造、柔性封装制造以及柔性面板芯片绑
定制造等 6 大类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制造核心技术。

    在多年产线运营经验的积累下,公司具备灵活调整生产线配置和生产组织
调配能力,从而能够及时响应下游市场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在产线产品尺寸安
排方面,公司现有第 4.5 代 AMOLED 生产线和第 6 代 AMOLED 生产线分别主要对
应的经济切割尺寸为 1-4 英寸、5-17 英寸,充分利用不同尺寸产品的有效切割
率及规模经济优势,目前公司第 4.5 代 AMOLED 生产线主要生产智能穿戴类和智
能手机类显示面板产品,第 6 代 AMOLED 生产线主要生产智能手机、平板/笔记
本电脑类显示面板产品。产品外观形态生产布局方面,目前公司采取刚性为主
的差异化竞争策略,主要生产销售刚性 AMOLED 显示面板产品,但同时公司现有
的第 4.5 代和第 6 代 AMOLED 生产线均兼有生产柔性面板产品的产能储备,可在
需要时灵活切换生产柔性面板产品。

    4、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下游客户需要就供应商新产品开发能力、新产品规
格品质、产能规模、技术工艺、产品良率以及生产成本等众多方面进行非常严
格的认证,一般而言认证过程时间长、要求高且程序复杂。基于产品品质以及
采购稳定性等方面的考虑,客户不会轻易更换达成业务合作的显示面板供应商,
一旦进入下游客户的核心供应商名单,双方会达成持续稳定的互信合作。

    基于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以及可靠的产品质量等,公司获
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在客户资源方面积累了强大的竞争优势,公司现有产品
无论是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还是平板/笔记本电脑产品均具有对应的稳定下游客
户。经过多年的积累,和辉光电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及下游市场领域形成的一定
的影响力。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充,公司将会与现有下游客户在更多新产品
领域持续合作,并与更多的下游新客户达成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 2 条不同世代的生产线,满足不同应用领域的客
户需求,获得各应用领域终端客户的较高认可度,是全球多家一线品牌客户的
主要供应商。

    在智能穿戴领域,利用第 4.5 代生产线小尺寸产品经济切割的优势,增加
基板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推出多款智能手表新产品,同时,与多年累积的下
游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供货华为、荣耀、步步高、OPPO 等品牌客户的主
力机型,持续保持业内领先的市场份额。

    在智能手机领域,得益于第 6 代生产线硬屏产能全球第二,开发多款水滴,
盲孔高刷新率手机用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供货华为、传音、魅族等品牌的
主力机型,手机品牌客户供应能力快速提升。

    在平板/笔记本电脑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中大应用领域的 AMOLED 面
板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供应链体系,以及成熟的中大尺寸模组生产线。公司
于 2020 年成功量产平板电脑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成为国内一线品牌多个
平板项目的独家供应商,公司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在平板电脑应用领域的市
场份额快速扩大。

    在车载显示领域,公司开发进度较早,与一线品牌车厂共同合作,成功定
制开发业内首款 12.8 英寸车规级 AMOLED 屏,同时深化与品牌车厂及 Tier1 厂
商的战略合作,持续合作开发车载显示领域的 AMOLED 新产品。

    2021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及变化情况

    2021 年,公司研发投入为 4.11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16.36%,占营
业收入比例为 10.23%,相较于 2020 年减少 3.9 个百分点。

    经过多年的研发创新和生产积累,公司在核心技术、设备改进、材料配方
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科技成果。核心技术方面,公司形成了包括
高效驱动晶体管临界像素补偿电路设计技术、双向扫描信号产生电路设计技术、
反缺陷光学补偿技术、高效率高寿命发光器件设计技术、高强度面板机构设计
技术、柔性曲面显示设计技术、轻薄耐弯折显示设计技术等 7 大类 AMOLED 半导
体显示面板设计技术,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形成了以
关键设备改进、材料配方改进以及生产工艺改进等为特征的生产制造能力。公
司通过与供应商开展研发互动进行设备调试、改进与升级,通过相关材料的选
择导入以及配方比例的调整改进等方式形成独特的材料配比,并且自主开发了
高迁移率低温多晶硅制造、超高分辨率光刻制造、高精密刻蚀制造、高均匀性
有机成膜制造、柔性封装制造以及柔性面板芯片绑定制造等 6 大类 AMOLED 半导
体显示面板制造技术,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为满足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新产品的量产、销售需求,保持 AMOLED 半
导体显示面板新产品的先进性,公司持续完善和提升公司在低温多晶硅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设计与制造方面的核心技术,并针对 AMOLED 半导体显示面板具
体产品中应用的或具有应用前景的各类新技术进行研究、储备(如双层 OLED 发
光技术、屏下摄像技术)。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多项新技术开发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穿戴技术开发方面,通过 On-Cell 盖板单边薄化工艺,成功实现穿戴显示
面板进一步减薄减轻,有效提升穿戴显示产品的竞争力;通过 OLB 区新设计及
COF 弯折工艺改良,成功缩减显示面板下边框,进一步提高穿戴全面屏屏占比。

    小尺寸技术开发方面,通过 TFT 特性调整与电压搭配,掌握低刷新技术,
改善 AOD 模式显示效果,节省产品功耗,达到品牌客户要求,成功导入多款产
品。

    屏下传感器技术开发方面,通过新像素的设计,线路布局以及芯片补偿算
法,在不影响显示画质的情况下,成功实现了屏下摄像功能,并获得客户研发
人员的肯定。

    硬屏性能提升方面,通过局部区域像素排列优化设计,提升盲孔区域的透
过率,达到客户要求,并导入多款产品;通过新电路设计,电压调整及芯片搭
配,突破高刷新率技术,成功导入多款产品,给用户带来了显示更加流畅、画
面滚动更加顺滑的体验。

    笔电技术开发方面,通过芯片补偿算法以及新一代有机发光材料及器件设
计,成功通过了品牌客户的“烧屏”测试。

    车载技术开发方面,通过材料系统升级,通过客户认证,成功搭配车辆上
市。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91             104            1,967               752
 实用新型专利               38               34              311              279
 其他                        4                4               17               17
      合计                 133             142              2295             1048

    注:其他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商标。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566,353,611.92 元,使
用情况明细见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8,002,135,743.48
     减: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992,588,097.5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6,805,965.99
          等于:募集资金余额                          5,566,353,611.92
           减:用于现金管理                           4,000,000,000.00
       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0
        等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66,353,611.9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国家开发银行上海
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       31001560022335130000          408,804,033.17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             03004538659               157,549,578.75
          合计                                        566,353,611.92

    公司 2021 年 1-12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805,720.19 万股,本期直接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截至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6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84 元/股,
向 5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442.1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和辉光电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实际
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总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万股)        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傅文彪             董事长       323.034          4.03%          0.023%

                      董事总经理
      刘惠然                            217            2.71%          0.016%
                      核心技术人员

      芮大勇            职工董事         40            0.50%          0.003%

                        副总经理
      陈志宏                            110            1.37%          0.008%
                      核心技术人员

       梁晓             副总经理      174.724          2.18%          0.013%

                       总会计师
      李凤玲                             70            0.87%          0.005%
                       董事会秘书

 MORIMOTO YOSHIHIRO
                      核心技术人员      209            2.61%          0.015%
    (森本佳宏)

      梁逸南          核心技术人员     155.33          1.94%          0.011%

      邹忠哲          核心技术人员      150            1.87%          0.011%

      王俊闵          核心技术人员       60            0.75%          0.004%

      刘瑛军          核心技术人员       40            0.50%          0.003%

       徐亮           核心技术人员       40            0.50%          0.003%

      林信志          核心技术人员       40            0.50%          0.003%

      郝海燕          核心技术人员       30            0.37%          0.002%

      李艳虎          核心技术人员       30            0.37%          0.002%
       小计(15 人)             1,689.088     21.06%      0.122%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核心骨干(共 501 人)        6,330.468     78.94%      0.458%

          合 计                  8,019.556     100.00%     0.581%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卞加振                 李 鹏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