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泽达易盛:关于子公司苏州泽达签署中标合同的公告2020-11-06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0-008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苏州泽达签署中标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购销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115,701,211.03 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270 日历天。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泽达易盛”、“公司”)子公司苏州

   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泽达”或“中标人”)

   的日常经营业务。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公司需按照项目履约进

   度分阶段办理结算,该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交货期限、支付方式、
                              1
   质保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合同履约能力,但

   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

   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子公司苏州泽达作为牵头人联合浙江中天智汇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天”或“中标人”)组成联合体中标江西

省中科院大连化物所中药科学中心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预研中心项

目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实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

司苏州泽达联合中标的公告》。

    近日,苏州泽达作为牵头人联合浙江中天与江西省中科院大连化

物所中药科学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签署了关于“中药国家大

科学装置预研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实施项目”的合同。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

应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预研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及系

统集成实施项目

    2、标的金额:人民币 115,701,211.03 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2
    1、企业名称:江西省中科院大连化物所中药科学中心

    2、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3、企业负责人:梁鑫淼

    4、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14 日

    5、注册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中医药科创城管委会新祺周东大

道 888 号

    6、举办单位: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7、经营范围:承担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的预研、建设、运行和

管理,并开展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预研、

申报和建设,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的运行和管理,中药关键科学问题

研究,中药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中药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智能定制,

中药应用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中药材、饮片、植物提取物、创新药

物、仿制药的产品开发、生产与销售。

    8、财务数据:因合同对方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事业单位,无

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三)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不

存在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 115,701,211.03 元(含税)

    2、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270 日历天内。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送货上门,现场验货。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指定场所。
                               3
    5、货款支付: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合同总金

额 20%的预付款,按产值完成进度陆续支付货款,项目安装完成支付

至合同总金额的 85%,项目调试完成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验收

合格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7%,质保期满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 3%。

    6、质保期:24 个月。

    7、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8、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无故逾期验收和办

理货款支付手续的,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人逾期交付货物,中标

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人所交的货物应完全满足招标采购文件及合同的

所有要求等。

    9、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

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

公司需按照项目履约进度分阶段办理结算,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

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交易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

履行合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交货期限、支付方式、质保期等内容

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合同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可能因
                               4
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