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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达易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0-12-3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作为正在履行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日期间
(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胡晓莉、陶晨亮。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0 年 12 月 24 日、25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陶晨亮、沙成磊。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l、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3、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有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文件;

    4、查看并复印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5、查阅并复印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6、查阅并复印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台账,
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合同等原始凭证,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相关理财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募集资金账户银行
对账单明细等资料;

    7、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
事项;

    8、取得并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签署的重大合同,对新增的主要客户和
供应商进行核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
则,并收集和查阅了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
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三会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清单及文件、信息披露审
核记录等,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
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办公场所,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并对公司
高管人员进行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在资产、人员、机
构、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并取得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
单,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合同等原始
凭证,查阅了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理财协议,查阅了公司与
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较好的执行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
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
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和信息披露文件,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并对公司高
管人员进行访谈。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
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市以来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保荐机构
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治理规范、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且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在资产、人
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
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晓莉             陶晨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