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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达易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1-012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
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闲置资金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
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债券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
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该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投资理
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
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债券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
资业务。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会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
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委
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
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将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
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